第一千二百章 诬良为盗,有奴无伤

说吧,苏明哲举起鞭子,又狠狠地抽了几下。

还是苏大缓过劲来,夺走了鞭子,这才让刘三四人逃过一命。

“就算刘三他们犯法,咱们把他交给县令,让县令处置就是了,咱们不能处置私刑!”

苏大没上过学,但是,在秦军军营里服役时,跟随长官背过不少秦律。

苏明哲见大哥拼命拦着,只能作罢。

随后用凉水泼醒几人,用绳子绑了,押去县城报官。

秦律森严。

苏明哲兄弟押送四人到了官府,把刘三四人诬良为盗的事情讲了一遍。

刘三四人本想开口否认,但是,苏明哲双目凶狠地瞪了他们一眼后,他们就乖乖地把事情原委讲了出来。

就和苏明哲猜测的一模一样。

只因为乡里有富户被人盗走了四袋粮食,约莫两百斤的粮食,报了案,刘三等人一时抓不到凶手,看到在林中乘凉的苏大,就想来一招‘诬良为盗’,把案子蒙混过去。

县令得知案情,当堂判了四人‘盗罪’、‘徒两年隶臣’、‘罚两百盾’。

盾币,也叫布币,是三晋之地流行的货币单位,一盾大约能买三到五斤米,半斤酒。

而县令判罚的标准,是‘诬同罪’。

刘三四人诬告苏大什么罪,就判他们自己什么罪。

由于四人身上还有官职,依律按照‘知法犯法’,翻倍惩罚。

县令惩罚了刘三四人后,就把多罚的那一倍罚金,也就是百盾,赏给了捉拿刘三四人的苏明哲。

除此之外,苏明哲还因为抓获了四人,得赏一个‘公士’爵位。

公士这个爵位,虽然是二十爵位中最低的,但是也会被分田一顷,宅基地九亩,一个仆人,50石粮食。

等官吏押着刘三四人下去,苏明哲正要带着大哥离开,却被那县令叫住:

“苏二,你们泗水乡亭长现在空缺,你可愿担任?”

“多谢大人赏识,小人愿意!”

苏明哲没想到,自己才穿越第一天,就是帮大哥平个反,还得了这么多好处。

“萧掾,你带着苏二办一下手续,领一下奖赏吧!”

“喏!”

沛县主吏掾萧何,领了命,就带着苏明哲先去登记。

在登记时,苏明哲就给自己起了名字。

很快,苏明哲就拿到了自己新的黑竹牌(身份证)。

只见正面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