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中旬。
苏明哲坐飞机来到了莫斯科。
经过几年合作,苏明哲的外贸公司已经发展起来,公司内的正式员工就有一百多名。
其中,在莫斯科,外贸公司还设置了一个分公司办事处。
因为苏明哲和穆拉洛夫的交易,没有结算款项的问题,所以,这个办事处只需要盯着货物,负责汇报一下交易情况就可以了。
倒是哈市那边,苏明哲弄了一个外贸公司分公司,自己和许半夏、陈宇宙三人会亲自过去结款。
在穆拉洛夫的热情招待下,苏明哲在莫斯科待了一周,玩得还算比较尽兴。
四月下旬。
苏明哲赶到巴黎,和法兰西玫瑰见了面,签订了代言合同。
八九十年代的‘法兰西玫瑰’,在法兰西,甚至欧洲的影响力,大致和世纪之初的刘天仙在国内的影响力类似,都有着无与伦比的粉丝数量,以及比较不错的时尚咖位。
本来苏菲的咖位大,也意味着她的代言费高。
不过,苏明哲找了一些朋友帮忙约谈了一下,苏菲的经纪人也就象征性要了一年两百万法郎。
一年两百万的代言费,对于苏菲这个咖位,着实算少了。
要知道,法郎和国内货币汇率,在九十年代的时候,几乎是一比一。
而同时期,国内的女港星代言价位,都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了。
那些男港星价格更离谱,顶级的那几位,代言费都是上千万起步。
当然了,苏菲要的这个两百万法郎,也只是代言费而已。
如果神话公司要拍摄广告mV,或者邀请苏菲出席参加商业活动,还需要另外付钱才行。
这些都是规矩。
就算是找了熟人,也不能优待。
苏明哲自然是不差钱,在签了代言合同后,又和苏菲谈了今明两年的活动。
神话集团在未来几年里,要在欧美大造声势,肯定要苏菲这个代言人出席各种活动。
苏菲这边计算了一下自己的工作,就和苏明哲签了三十场宣传活动。
出席一次活动的费用,就是十万法郎。
这些钱里面,不包含安保、食宿等费用。
等到所有合同签好,支付了代言费后,苏明哲也就不再客气,直接拉着苏菲就去了摄影棚,开始拍摄广告写真和广告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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