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东西低着头,用脚摩擦着地面,肯定的回答了一个相对更有把握的问题。
“行吧,一会看看让你放哨。”
杨镇南明白了,要么没开过枪,要么枪感奇差,枪感这个东西真的有。
从杨镇南第一次去特务处靶场练枪的时候就发现了,只要自己手里握着枪,内心就会无比平静。
每次进行动态射击训练,自己甚至能够做到枪随眼走,发现即击毙。
保管枪械的老丁头在不太熟的时候,甚至一直认为自己是行动科的枪械高手。
不知道这是不是穿越带来的福利,仿佛自己天生就该摸枪,想到这个,杨镇南就感觉自己应该搞把心爱的莫辛纳甘栓动步枪,反正有空间在身,携带也方便。
“大叔,你看,我的枪,每天都会保养的,这是我的小情人。”
金胜贤拿出一把秀气的花口撸子,这种手枪因为小巧便于携带,是刺客的最爱,看得出来这把枪经常保养。
“嗯,下次保养的时候注意隐蔽点,别被外人看到。”
杨镇南让金胜贤给陈安国留个字条说是去送菜,就关店出门了。
带着两个刚刚成年的业余刺客回到大通旅社,安排金胜贤守在206房间的窗口位置,防止张云帆跳窗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