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阴符经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

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

故曰食其时,百骸理;

动其机,万化安。

人知其神之神,不知其不神之所以神也。

日月有数,大小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

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返昼夜,用师万倍。

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

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

至乐性余,至静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禽之制在气。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

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人以期其圣,我以不期其圣。故曰:沉水入火,自取灭亡。

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

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

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近乎象矣。

历代经注者有:太公、范蠡、鬼谷子、 张良、 诸葛亮、李筌及朱熹。

唐 李筌《黄帝阴符经疏序》:“少 宝山 达观子 李筌,好神 仙之道,常历名山。博采方术,至 嵩山虎口岩石壁中,得《阴符》本绢素书,朱漆轴,以 绛缯缄之。封云:“魏真君二年七月七日,上清道士 寇谦之藏诸名山,用传同好。”其本糜烂,应手灰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