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给原主一家报仇了,他能活下来都算是他命大。
原主身上本来就没剩什么钱,刘煜成逃出生天后遭了老大罪才在省城安顿下来,在医院找了个勉强糊口的工作。
至于他为什么会跟着宋子衿来任家镇?
那是因为他偶然间在省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虽然现在还有些稚嫩,但是他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刘煜成看到她的时候,心里就是一个咯噔,后来又打听了一番,才确定那真的是任婷婷!
任发那个在省城学化妆的女儿。
没意识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哪里还好,在见过任婷婷后,刘煜成感觉这个世界都变了。
比如今天医院里送来了一个啼哭不止的孩子,却怎么也找不出病症。
明天又送来一个昏迷不醒的男人,整个身体都只剩下皮包骨了。
刘煜成心里总有种医院里面到处都是鬼的错觉,弄得他晚上睡也睡不好,还总是疑神疑鬼的。
后来知道了在找供货商的宋子衿是从任家镇来的,刘煜成心里就打上了她的主意,他现在身上没什么钱,总要给自己找个安稳的工作不是?
就算不能抱上九叔的大腿,离他近一些也好啊!
可是,刘煜成也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不好,正好赶上九叔不在任家镇,而且九叔现在都已经收了三个徒弟了,再收徒的可能性不大,除非自己天赋好到逆天。
“唉~”刘煜成叹了一口气,坐在躺椅上不想再动了。
老大夫好笑地看着他,“小刘啊,你年纪轻轻地叹什么气哦?”
“没什么,就是太无聊了。”刘煜成的声音都透出一股有气无力来。
“你闲无聊啊?要不要跟我学中医?”老大夫提议道。
药房里虽然有一个打杂的药童,但是老大夫对他不是很满意,一直没松口收他为徒。
不过他看刘煜成倒是不错,稳重又细心,而且他也认识很多中药材,也算是有些基础,教起来应该不费什么心思。
刘煜成心思一动,他虽然会看一些简单的感冒发烧和基础包扎,但是毕竟还是以制药为主,看病这方面还真的不是很擅长。
既然现在又变年轻了,要不要再多学一门?
转念一想,他还是想要先去九叔那边试一试才行。
他也是九叔的忠实粉丝,现在离九叔这么近,不试一试他又怎么甘心?
不过,话却不能这么说,他站起身对老大夫行了一礼,“先生愿意教,我当然是不甚感激的。不过我们才认识不久,想来您对我也不太了解,要不先教我认认药材?”
老大夫一想,这也没毛病!这个时候师徒关系都能比得上父子了,还是要多考察考察,现在认识的时间是短了点儿。
“你说得也是,那我回头先找几本书给你看,你自己先记一记上面的药材。”
“行,那就多谢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