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鹿就敢。
刘春华在三号垃圾场混了几十年,名声在外,寻常人都不想和她起冲突。
毕竟她是出了名的狠,对自己狠,对别人更狠,还非常记仇。
跟她沾上点不愉快,好长一段时间都不得安宁。
沈鹿一点不在意,甚至敢和她打架。
“那不然站着任凭欺负吗?”沈鹿不赞同的瞥他,“都在垃圾场里捡垃圾了,能是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我不认为我不能和她对着干。”
这里的规则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但可以总结成强者为尊。
有能力有本事的人,绝不可能沦落到来垃圾场捡垃圾。
就算有,那也只是一时,那大婶都在这里混了那么久,始终走不出这一片地方,说明她的上限就这么高。
曾小刀噗嗤一下笑了,笑声还越来越大,前俯后仰的:“你说的没错,她确实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
沈鹿嫌弃的白了他一眼。
突然笑什么笑,毛病。
“你说我,那你自己呢?没事招惹她,你手里还提着她的袋子吧?你抢她今天上午的收获,不怕她和你拼命?”
“她追不上我。”曾小刀得意的扬起下巴,“在这片垃圾场,就没有我抢不到的东西。”
“那你可真厉害。”沈鹿略带嘲讽的呵了一句,“那我封你为垃圾大王吧。”
这有什么好值得骄傲的?
曾小刀不在意她的嘲讽,把手里的袋子扔在地上,“喏,别说我不把你当朋友看,先给你挑两样。”
沈鹿动作一顿,偏头看他:“让我挑?”
“对啊,快点吧,你挑两样,我也挑点,剩的给她还回去。”曾小刀摸着下巴,“她也一把年纪了,捡点值钱的垃圾不容易。”
更重要的事,把事情做绝了,刘春华会发疯。
他倒是无所谓,他还有个奶奶呢,可不能连累到她老人家。
沈鹿没想到曾小刀会这样说。
感觉他也没有那么讨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