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钟跟景循是在地铁上遇见的,可以看得出来,景循平常出行坐得是公共交通。不是私家车,也没有打车。而且看他身上的穿着,也都是几百块钱的大众衣服。
这些都说明,景循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不是大老板,并没有什么钱。
而杜烊寄给景循拍卖会的邀请函,就是为了把他引出来,想要他的性命。
“景循的血,才让那把燕阜刀那么值钱,对吗?”秦钟转头看向杜烊,瞬间觉得他阴险狡诈,邪恶无比。
杜烊咧嘴笑了笑,轻轻抿了一口茶:“想得不错。”
“为什么?”秦钟现在唯一想不通的,就是为什么非得是景循的血。
杜烊放下手中的茶杯,提起茶壶,给自己又倒了一杯:“听说过,摸兔子的脚能给人带来好运吗?”
杜烊说完,看着秦钟。也不说明白,就是要让秦钟猜。
秦钟听着杜烊的话,瞬间觉得头皮发麻:“景循,他是兔灵?”
杜烊笑而不语,转头看着台上的主持人。
“你就为了让自己的这把刀值钱,就杀死了一个无辜的少年?”秦钟怒目看着杜烊,如看着一个恶魔一般:“你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杜烊却表现得丝毫不以为意,嘴角始终挂着得意的笑:“兔灵这玩意,狡猾机敏,又极其胆小,要找一只真的很不容易。”
杜烊说话时,给秦钟的感觉完全就是一个猎人,在等着山上的野兔:“就这次的这只,我可是费了很大的功夫,才找到的。”
秦钟算是看明白了,在杜烊的眼中,景循不是一个少年,而是一只野兔。只要露头,就可以随便猎杀的野兔。
“你还杀过多少像景循这样无辜的人?”秦钟说话间,一直盯着杜烊,眼中满是杀意。
秦钟现在几乎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杜烊是被自己杀死的。
而杜烊似乎是故意在惹恼秦钟,故意想激秦钟杀他一样:“杀了太多了,多到我自己都记不清了。”
秦钟将手伸向自己兜里的燕阜刀,紧紧握着刀柄。
忍住,忍住。秦钟强压着心中的怒火,在心里一个劲地告诉自己,一定要忍住,不能在现场动手,至少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