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邵明不出意外的感到浑身酸痛。
这一个多月一路走来,虽说体力是提升了不少,但偶然来一次力量爆发,也让邵明够难受的了。
正常走个路没问题,要动一动就觉得身上的肌肉都在发抖。
兰伯特也好不到哪里去,躺在座位上醒了也不想起来。
吃过早餐,阿斯吉开始准备猎枪,山田凉则拽起还在赖床的兰伯特,抱着一堆衣服走了出去。
“感觉怎么样?”冯予笙坐到邵明身边,问道。
“还行。”邵明活动活动手脚,说,“反正追猎物的事情交给戈登了。”
听到自己的名字,戈登撑起脑袋,兴奋地摇着尾巴。
冯予笙摸了摸戈登的头,狗子比几人刚见到它时长壮了不少。只不过一个月没洗澡了,身上的毛有些都缠在了一起。
戈登正在享受着抚摸,突然一个猛回头,开始用嘴扣起大腿来。
“长虱子了吧。”邵明说道,“等待会儿回来了给它洗个澡。”
扣完大腿,戈登又别过头去用爪子挠起耳朵来。
“你们都半个月一洗,”阿斯吉将猎枪的弹匣塞进去,“给人家一个月一洗。”
“我还想天天都洗呢。”邵明说道,“今天就给它洗。”
阿斯吉把猎枪递给邵明,自己则拿上了那把左轮。
当初邵明从吃人的变态身上刮下来那把。
阿斯吉端详着手中的左轮,说道:“这种小枪拿来打兔子最合适了。”
邵明问:“你这辈子是不是和枪过不去了?上班打仗下班打猎?”
“基本上是。”阿斯吉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人总要有点爱好。”
“我过去太沉迷打猎了——就像某些人喜欢钓鱼,”阿斯吉接着说道,“只不过假期有限,有些愧对家庭。”
他说着,脸上的笑容又消失了。
邵明和冯予笙对视一眼,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好了,”阿斯吉把左轮揣进枪套里,“该出发了。”
三人带上戈登,离开了火车。
阿斯吉抛弃了他的拐杖,一瘸一拐地走在最前面。
沿着铁路,几人再次来到了那片田野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