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春,挑选出一百五十人,随朕学习这些新式快枪。”
朱昭煜首先打开一个箱子,从中拿出一把栓动式委员会步枪递给了常见春,说道。
这也是朱昭煜第一次使用朕这个称呼,虽然他这个皇帝只有不到一千臣民,但这一千臣民认可他,那他就是他们的皇帝。
这也意味着朱昭煜彻底的下定了决心,决定负担起自己的责任,带领着臣民存活下去!
常见春接过步枪,有些疑惑:“这火铳怎么和以前的不太一样?”
他用手仔仔细细的摆弄着委员会步枪的拉栓,尝试着将其拉开。
“这当然不一样。”
朱昭煜拿了一把新步枪,随后拉开大栓,伴随着清脆的声音响起,他说道:“以往的快枪,数十息才可一发,但此等新式快枪,数息便可一发!”
闻言,常见春和一众汉人百姓都是惊诧无比。
“竟能打这么快!?”
“这也太快了吧!”
“有此等利器,何愁那些鬼佬?”
他们自然十分轻易的就信了朱昭煜的话语。
当然,也不只有简单的话语,朱昭煜还亲自给他们演示了一番。
从弹药箱子当中取出五枚子弹,黄澄澄的金属定装子弹互相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
上弹,拉栓,对准仓库之中堆积的一些木柴。
瞄准,开枪。
“砰——!”
一声枪响,这还没完,朱昭煜继续拉栓,开枪。
数秒之内一连开了五枪才停下重新上弹。
一连五枪!
这种神仙般的射速让众人大为震惊。
现在他们用的褐贝斯燧发枪,一分钟才能打两三发,而且因为是滑膛枪,精度很差,最大射程更是只有二百二十八米左右。
但是朱昭煜手中的这款步枪,射速就不必多说了,高维碾压级的存在,枪上的表尺射程则是有一千八百米!
这么一对比,他们手中以往格外喜爱,也十分优秀的褐贝斯燧发枪都显得是个十足的垃圾了。
他们个个踊跃上前,都想使用这种新式快枪。
朱昭煜立刻让常见春挑选组织一百五十人的军队出来。
虽然村落里人口才近千,但基本都是青壮年,毕竟如果不是青壮年那也活不过之前路途遥远的航海。
而新式步枪则有两百支,剩下五十支步枪备用。
只选一百五十人也是为了避免训练中出现什么意外,枪支损坏导致无枪可用这种情况发生。
没用多长时间,常见春便是立刻挑选出来了一百五十个汉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