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8年12月29日,早七点。
依旧是不足十平米的保卫处内,而他的身边,竟躺着一个灰白色的女人,如果她的鼻梁上没有那一道露骨的疤痕,她本该是个生得极美的女人。
不过,就算是有这样一道疤,如果她稍加打扮,也绝对能在龙门的年轻小伙子中间掀起一阵风暴,甚至可能会有四五个追求者为了她而打一架。
她躺在特子身旁,摇晃着头上两个同样灰白色的兔子耳朵,她的身体似是很久没与衣物接触过,像极了一个剥了壳的熟鸡蛋,可她被战火熏得接近苍白的皮肤和不下十余处的伤疤又像是在告诉别人,她这二十余年过得并不顺遂。
他先是一惊,收回了那只不检点的手,用右手捏了捏她鼻梁上面那道横向的疤,问道:“你寄吧谁啊?怎么搁我屋里睡觉?”
灰白色的少女笑着,道:“我是一个本应死去的人,你不认识我?”
特子明知她的名字,却想故意跟她开个玩笑:“初次见面,名字总是要自己说,我叫特子,你叫什么?”
灰白色少女眼波流动,懒洋洋地似是睡了很久,道:“我前任主人是这么跟我说的:如果你想让现任的主人开心,可以把自己称作‘叶蓁蓁’,这样他可能会很开心。”
特子闻言,如遭电击,周身汗毛竖立,眼睛忽然大大地睁了一下。
当他瞪大眼睛的时候,不是在生气,便是真的感到震惊。难道这个女人,真的就是特子心心念着的那个“其叶蓁蓁”?
她当然不是,特子对此心知肚明,遂继续说道:“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可现在是冬天,纵有万亩桃林,毕竟不是苍松,叶又何来蓁蓁?”
他说完便起身,如每天一样,穿上了保安服的外套,用两只脚踩进了宽松的靴子,就好像灰色的少女从未出现在他的屋内。
少女似是被这个问题难到,表情忽又一冷,冷若冰霜,沉思了许久,才慢慢地露出了自信的笑脸。
灰色少女道:“现在是冬天,柳行善能不能行个善举,收留一下我这只小兔子?”
特子对她的回答似是十分满意,道:“这么可爱的兔子,那是自然。”
灰色少女指了指脖子上的项链,道:“这一年来,我化作灰兔,帮主人看管北荒禁军,有时候做个兔子,在雪地里奔跑,饿了就回屋子吃东西看书,比当整合运动成员要快乐很多。”
少女的项链呈青色,青得如同李仲的那双眸子,那双似夜空中太阳一般的眸子。这项链上的银制底座雕工精湛,衬托着这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光,每个看到这个项链的人,都会忍不住想戳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