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中瘸子并不多,但走起路来却总爱用棍子杵着地,走一步,就用木棍在地上杵一下,发出“啵”的一道声响。
一百来人,一百多根棍,每走一步,都会引来一百来次声音的起伏。
啵啵啵……啵啵啵……
这声音好像是在昭示周围的人:他们来过,他们这些丐帮子弟来过这里。
随后,他们走路的节奏也随着木棍打出的声响而变化,由正常行路,改为了两次轻踏,一次重踏,每个人都踏着鼓点,看起来十分开心。
特子被这一百来名乞丐簇拥着,听着鼓点,只觉心烦意乱至极,木棍敲地的急促声响合着脚踏地的声音,他实在觉察不出这种行为究竟有何美感。
更重要的是,年和令居然在学他们这种两轻一重的奇怪踏步方式。
特子不耐烦地问向二岁相:“你俩也难不成想做乞丐,学这个怪东西做甚?”
令说话的神态却很放松,道:“因为好玩。”
好玩,当然是个很有个性的词,你觉得有趣到能引起你注意的东西那就是好玩,就算别人说它一文不值,只要你觉得它好玩,那就是好玩。
就比如跳舞,有人觉得跳舞是一种艺术,是一种美,有的人却觉得费那么大的功夫在那里扭来扭去,只会落得一身汗,还容易扭断脖子,实在无趣。
这种意见上的分歧,当然各自有各自的道理。
令与年两姐妹就很喜欢这种奇怪的步伐,可是她们没想到这些乞丐不光“跳舞”,还会“唱歌”。
载歌载舞,歌与舞本来就像是夫妻与姐妹,分不开的。
乞丐们唱的歌并无韵律,说是醉酒者念出的打油诗也不为过,里面的词是这样的:“
没银两,没女人,空有一张肚皮囊。
不靠偷,不靠抢,吃饭看谁叫得响。
拿木杖,走四方,天下最大是丐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