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墨菲现在就是在模拟未来巫师们的工作环境,直接让他们开始实操。
“我先来!”
一个巫师自告奋勇的站出来。
墨菲认出了他,“温斯顿·罗宾森?”
这家伙是他同级的格兰芬多学生,似乎还当过格兰芬多队的追球手。
“你好,墨菲。”温斯顿略有些尴尬。
作为一个混血巫师,而且母亲还是一名麻瓜出身的巫师的情况下,他在巫师界几乎得不到父母方的太多支持,毕业后只能自己打拼。
但由于魔法界的高薪工作基本都集中于魔法部和古灵阁等机构,他们招人又非常少,那些职位基本上都会被有关系有人脉的纯血巫师们(广义纯血)预定了。
于是,毕业两年,他换了一堆的工作,却还在温饱线上挣扎。
温斯顿不是没想过要在麻瓜社会生活,但以他麻瓜小学毕业的文化水平,实话说也找不到什么正经的工作。
而能够赚钱的手段,都被写在《国际巫师保密法》中了,除非他豁的出去成为一名黑巫师,否则,即便他到了麻瓜社会,也依旧会是底层。
最多就是可以在生活中使用一些魔法来提升点生活质量而已,但这和生活在巫师界又有什么太大区别呢,还要冒着违法的风险,因此最终他还是选择在巫师界讨生活。
此刻,看着上学时的同级生成为了自己的老板,还是预言家日报的常客、超级名人、新晋富豪,要说温斯顿心中不酸,那是不可能的。
甚至他也听过不少传闻,说墨菲的钱,其实是从麻瓜那里赚来的,他是个黑巫师之类。
但对此,他除了羡慕嫉妒恨,骂几句道德沦丧之外,却也根本没有效仿的心思。
笑话,人人都知道当毒枭赚钱,真去干的又有几个?
不要命啦?
真当人人都能成为绝命毒师,成为卖鱼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