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桉躺在沙发上,一只手枕在脑后,另一只手拿着个旺财不知道从哪里叼回来的飞盘一上一下地抛着,听完八卦,他没吭声,只是用力一扔,将飞盘扔了出去,三只金边串串兴奋摇着尾巴捡飞盘去了。
朱炎就算自己一个人都能自言自语大半天,此时没得到靳桉回应他也不恼,又兴奋扯了一大堆,最后回过头问:“话说靳哥,你就没有什么喜欢的人吗?”
他家隔壁二大爷养的哈皮狗都暗恋着楼下的泰迪犬呢。
朱炎等了很久,看见少年将左耳戴着的黑色耳钉摩挲了又摩挲,然后才撩起眼皮问了句:“……什么叫做喜欢?”
朱炎差点惊掉下巴。
秉着帮好朋友建立正确爱情观的想法,他费尽心力,从各个方面对少年进行了科普。
“喜欢一个人嘛,就是想要时时刻刻和她在一起……”
“无论做什么事情的时候都会想到她……”
“想和她分享你的生活……”
靳桉沉默地摩挲着自己戴着的黑色耳钉。
记忆里遇见那个抽抽噎噎,爱哭胆小的小女孩仿佛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遥远到他已经快记不清她的容貌,只记得那双干净的小白鞋,那件带着未褪去的温度披在他身上的小马褂。
女孩只比他小上一两岁,现在应该也在读初中了。
她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呢,还是那么爱哭,还是梳着双马尾辫、喜欢穿漂亮的小裙子吗?身边有喜欢的男生了吗?
还……
记得他吗?
他会常常想起她。
但他好像并不想和她分享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