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时泽有点儿意外。
孟聿峥是个酒色财气皆不沾身的人,为人作派特别简单,有时候是犯浑,可真相处起来,没一点儿上位者居高临下的姿态。若是不说,压根没人能想到眼前这位穿着素色卫衣休闲裤的年轻男人,是个身价百亿的青年俊杰。
就这样的,放在年轻一辈里,甭管是哪个圈子的,都当得一个翘楚。
这些年给他介绍过来的,什么年轻貌美的优秀姑娘没有?检察长家的闺女、行长的女儿、名奢中国区总裁的千金……那些姑娘站在他身边,个顶个地般配,可他就瞧不上眼,给的借口一律都是——“我这心脏毛病大,说不准哪天人就没了,就不耽误您家姑娘了。”
那理由倒也合情合理,汪时泽一度信以为真。
谁知道今天竟然听见他明晃晃的一句“媳妇儿”,那笃定的模样,原先的“人没了怕耽搁姑娘”这些劳什子的借口,好似统统都不作了数。
那厢孟聿峥正同自家侄女闲聊,像个大哥哥似的,一点架子也不端,是真实在。
老人家是侄女儿的亲奶奶,孟聿峥重长辈,上桌后第一件事儿便是给老人家敬了一杯酒。
倒是旁边那个小姑娘些许木讷,看着怯弱也纯粹,整个人笼罩着一股疲惫,同他说话时,更是谨小慎微,大气不敢出。
这局本就是奔着帮忙来的,奶孙二人是朴素老实的人,说不会场面话,汪时泽灵性,便全程一人在中间张罗。
孟聿峥瞧着那姑娘便猜出是个倔强的,抓到机会就知道往上奔的。
像归要。
他忽地恍然一瞬,想起高中时代的归要,眸子清亮坚定,穿着校服,常年扎着最简单的马尾,偶尔抱着一堆练习册从他的教室门口经过,他总会装作无意地瞥上两眼,对着她一闪而过的背影暗自勾唇轻笑。
那时候的她虽在外人眼里瞧着落落大方,可他却觉得这姑娘一路走得艰难。
总想帮点忙,却似乎总帮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