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起身跑进屋里,在赵婶的指示下成功找出一把新的竹筷子。
赵婶把新筷子给了叶秋和小程一人一双,自己和吴叔则还用着以前的旧筷子。
农村人节约惯了,对此叶秋也没有说什么。
想到刚刚的事情,赵婶还有些不好意思,歉声道:“不好意思啊,我们农村人,不太干净,不像你们城里头。”
叶秋扯了扯嘴角,扯出一个无奈的笑:“您说笑了,我们也算不上什么城里人,都是一些打工的。”
现在的城里人,往上倒三代,那个不是农村出来的,就连叶秋的曾祖父,没有带兵打仗之前,还不是农村的一个放牛娃。
叶秋从小他爷爷就教导他,做人不能忘根儿,不能因为现在富贵了,住上了大房子,就忘了自己本来的落魄生活。
叶秋虽然没过过苦日子,但也能表示理解。
农村的米不如城里的米白净,装在碗里看起来有点发黄的样子,吴叔怕叶秋吃不惯,特地去地窖里拿出几颗红薯,放在柴火炉子里烤好。
叶秋看着他们直接从柴灰里把红薯扒出来,担心这东西不太干净,在夫妻二人渴望的目光下咬了一口,却发现出乎意料的好吃。
红薯的甜胜过他在北京吃的任何一家烤红薯。
吃饭的过程中,赵婶不停的往叶秋碗里舀肉,不知是不是因为没有吃午饭太饿的缘故,叶秋感觉这肉也格外好吃,赵婶看出他的喜欢,手上的动作不停。
“来,吃肉!”
直到不大的瓷碗快要装满,叶秋捧着碗躲避她的热情:“够了,够了,吃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