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能啊,老板在这看着,不得表现好点儿么,你说是不?”马二旦现在是半点不怕林筠初了,全当兄弟处着,有什么说什么。
林筠初无奈:“是是是,这两个是谈了下来了,我想着拿到县里去卖,你去不去?”
“县里?”马二旦惊讶,“你在县里租到铺面了?”
“是我伯父的铺子,我去看了,比明达镇那边的还大,位置也好,周边都是居民,卖杂货刚刚好,我打算到时候再去府衙里多办几个凭证,届时店里熟食、零嘴儿、蔬菜什么的,都摆上,让客人在店里面就能买到日常生活所需要大部分东西。”
“那到时候得招不少人。光两三个可忙不过来。”马二旦这两年也不是没半点长进,一听林筠初的规划,就能想到店里面大概都有什么工作要做了。
“是得找,县里跟镇上不一样,商家更多,人更杂,也就意味着经营起来更加困难,新人需要栽培, 短时间内无法胜任店里的工作,所以你们这些老员工,到时候可能都要过去帮忙。至少要把第一波新人给带出来。”
“那也成,反正在哪里赚钱不是赚。”马二旦根本无所谓。
“那你不怕你带出来的徒弟抢你饭碗?”林筠初认真地问。
马二旦显然没想到过这个问题,在镇上,一直都是他一个人跑业务,赚的钱每个月都一分不差得发到手上,他每天想着的都是第二天要怎么卖得更多,平日里跟店里的伙计也都相处得还行,各凭本事,还真没想过会有被人抢饭碗的一天。
马二旦沉思了一会儿,对着林筠初笑了笑:“,还是那句话,各凭本事吧,如果我带出来的人连饭都要从我手里抢,那我可能不会留他太久。”
“怎么说?”林筠初来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