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殊抽抽鼻子。现在想过去的事没用。说到底她没有当格格的命,却长了格格的富身子。想想阿玛被围困在王府中得知军阀身故的消息后的悲痛,想想康德皇帝移驾满洲后额娘的愤恨……魂牵梦绕的清朝离她太远了。
一双冻伤裹着布条的手小心翼翼地揣在袖子中。屁股下的地方坐了这么久也没坐热乎。毓殊小心翼翼地挪动,想要稍微靠近火堆一些蹭点热乎气。倒是有人眼尖瞧见了她,招呼她过去坐坐。
“就是她,我说的那个姑娘。”青年指着毓殊向其他士兵介绍。其他的士兵见了毓殊很是热情地打招呼,毓殊见了有些害怕。
“还是个害羞的女娃啊。你快坐下来烤火吧。”青年递给毓殊一个铁壶,“要喝一口吗?暖暖身子。”
毓殊想着那酒壶肯定是男人用过的,于是摇摇头。
青年见了只是笑,自我介绍到:“我叫王武。是魏连长手下的二排长。你叫什么嘞?”
哦,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给自己拿军服的小王。既然是打过照面的毓殊见了也就没那么害怕:“我叫爱……我叫毓殊。”
去他妈的爱新觉罗,去他妈的王府格格,那些虚无缥缈的玩意和她有什么关系?
“玉淑啊,听着就知道是个玉人般温婉贤淑的姑娘。”另一个戴着眼镜仿佛秀才的士兵说。
毓殊摇摇头:“是钟灵毓秀的毓,时殊风异的殊。”
士兵们大多是粗人,不太懂得毓殊在说什么,只觉得这个名字不得了。其他人觉得聊不来,也就不再和毓殊说话,唯有王武很是热情,他想要看看毓殊的枪。毓殊觉得这没什么,大大方方地把自己那比别人断了一截的枪支双手递过去。
“嚯,这就是四四式步骑枪。”王武爱不释手地抚摸枪身,“和它能比的只有团长的三八式。”
“这把枪很厉害吗?”不太懂枪支的毓殊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