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追杀你?你那双爪子摸了我太太,得给我留下。”毓殊站在警署大门前叫嚣。
“我没摸呀!我就说两句。那是我哥要摸。我对天发誓,我真的没摸呀!”
警卫刚想说点什么,谁知毓殊举着左轮朝天放枪:“把他交给我!”
两个警卫面面相觑。很明显,这个城里只有真正的二世祖才不怕警察。所以他们是不敢得罪毓殊的。你说把登徒子直接交给她吧,警察也很没面子,不交吧,总觉得二世祖接下来能把枪对准他们的脑门儿。再说了,一个说摸了一个说没摸,信谁啊?
朱文姝终于跑了上来,她气喘吁吁地拉拉毓殊的袖子,劝解她差不多就行了。那两个警卫看在眼里,心里顿时有了谱。
妈的,他们也想摸!啊不,肯定是登徒子摸人家姑娘!其中一个警卫更是麻溜地去找队长,这种事,还是交给上面的人判断吧。
这种事,还是交给上面的人判断吧,队长想。
城里的大户,警察是得罪不起的。养活警队的钱,哪一毛不是大户出的呢?
瞧瞧那洋气的少爷羔子,戴洋金表,怀里揣着个危险的大玩具,想必是被家里宠坏了。再瞅瞅那位少奶奶,面容精致、衣着雅素,身上碎钻耳坠一对、翡翠吊坠项链一条、镂空雕花金手镯一副,除此之外并无过多的饰物。
队长想起自家败家婆娘,什么黄金白银都往身上堆,光脖子上的大金链子就五条,金手镯更是把那左右肉胳膊勒出八道沟,奢侈又不好看。
咳咳,除去那小少爷太过嚣张、透着一股二百五的劲儿之外,这两个年轻人看着还是很舒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