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匹小金,一匹小灰,都是楚昔看着毛色自己给它们起的名字。
“任芝,来玩啊。”她拉着马找上任芝。
任芝正拿着橡胶刷在给马厩里的马刷毛,一匹小黑在她身边温顺享受地低着头。
“工作是做不完的,先休息一下。”楚昔道。
任芝转过头来,瞥瞥她和身后牵的两匹马。
“你还会骑马啊?”
“我当然会啊。你应该拍过马戏吧,难道你不会?”
楚昔反问的时候都是一种不信的语气。
任芝拍那么多戏了,肯定骑过马,而且像她这种干什么都要用功的卷王,戏都拍了,骑马那定然也是学会了的。
她想得当然没错,逻辑也完全正确。
不过会是一回事,实际上,任芝并不爱骑马,尤其是她在从马背上摔下来,被马蹄踩断过腿以后。
于是,她拒绝了楚昔。
“你自己骑吧,我没有兴趣。”
“来嘛。”楚昔说:“你都在这里打工了,不顺便骑马玩一会儿多可惜。”
楚昔摸了摸小金颈后的毛,指给任芝说道:“我还给你挑了匹最漂亮的马,你看它的毛是金色的,马场上唯一一只,快来,而且它脾气特别好,嘬嘬嘬——”小金在她的抚摸下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