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的时间,不多也不少,是刚刚好可以接受的时间!

年轻人哦,就算是需要追求解决办法,也不是当场就能得到完美答案的。

人不能过分地急于求成,要学会沉下心来,冷静地思考。

所以明天和超人会面了,说点什么好?

直接上来就表达自己的热爱和崇拜,是不是显得太突然了,容易吓到超人?

而且毕竟是以哥谭市长的身份去的,好像太过于媚超人了,形象也不太好。

还是说选择贯彻哥谭市长高大的形象,营造出一种女强人的错觉,好让超人感到佩服并给出鼓励?

可恶啊,喜欢一个偶像,眼睛里的光是不会作假的。

“怎么办啊,好纠结啊...”

特梅姆眺望大都会的方向,思绪早已跟着飞走。

情况特别。

那今天就提前下班吧。

无他,就是专门回去准备一下明日具体的城市交流计划。

哥谭市长,是不会给哥谭丢脸的。

为自己的早退想好了借口,在韦恩总裁的车抵达新市政的5分钟前,特梅姆双手插兜,挂着难以抑制的笑容走出了市政大门,打了个嘀嘀,扬长而去。

一直到回了家,特梅姆还忍不住感慨:“原来做市长还是挺不错的嘛...”

在大都会的房子,一如既往保持着万圣节的哥特风。

勤勤恳恳负责家政的皮脸手拿拖把,探头探脑,在这个不应该的时间,见到了个不应该的人:“你...你下班了?”

“哦,我翘班了。”

“听我讲啊托马斯,”特梅姆往沙发上一坐,双臂摊开,搭在沙发上,自信一笑,沉声讲出了个好消息,“我终于有机会,和我的偶像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