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4年年初发生在胜利港的西班牙间谍案,可以说是黄同阳职业生涯中的一大亮点,他有幸全程参与了侦破缉拿的过程,并且在结案后得到了执委会的嘉奖。如果不是考虑到自己的家人都在三亚,黄同阳大概去年就已经遵从上面的安排,外放北方某地去做权限更大的地方治安官了。当然了,留在三亚也有好处,这地方就是海汉的京城,留在这里做个派出所所长,就相当于是做京官了,虽然官职小点,但留在三亚按部就班靠着资历慢慢升上去,也不失为一条可靠的发展路线。
不过黄同阳官职虽然没变,但警衔却是已经因为间谍案立功而提升了一级,今后若是要再往上提拔,这警衔就不至会拖了后腿。他目前继续担任胜利港派出所所长,也算得上是一种低职高配了。
韩正山倒是不知道这其中的奥妙所在,但这个派出所的地位特殊,即便没有黄同阳的解说,他也能想象得出。他当初在钱塘县衙当捕快,与后来被提拔到杭州府衙之后干的差事一样,但实际体验就是两码事,杭州是浙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不管是收入还是权力,都要远胜县城,这个道理套用到海汉这边也是一样。
韩正山岁数比黄同阳还大出不少,不过在黄同阳之前已经见过了年纪更轻的警方高官,他倒也不觉得自己谦卑一些有何不妥,当下也顺势说了不少吹捧的话语。
黄同阳手下的警员几乎都是由渔民、农民、水手、土著山民选拔而来,哪里会像韩正山这种在衙门里混过多年的人一样,懂得看脸色曲意逢迎,当下也是听得十分舒坦受用。
“你在这里实习期间,踏踏实实做事,莫要犯错,待你实习期满,我自会为你在实习书上写几句好话。”黄同阳决定给这个大龄实习生稍好一点的待遇,毕竟这个派出所像他这么懂规矩会说话的聪明人实在不多。
“卑职多谢所长大人照顾!”韩正山知情识趣,立刻便躬身谢过。他在衙门里打滚多年,各色人等都见过,想要奉承上司几句简直就是信手拈来。他也能看出自己这位顶头上司似乎很吃这套,当下便知自己在这个所谓的实习期内应该比较好过了。
不过韩正山还是有些小看了黄同阳的觉悟,这可是1628年由移民身份直接入伍,在安南战场上经过战争考验的老兵,早就把自己视作海汉国民,政治信念还是比较坚定的。而且黄同阳长期在首长眼皮子底下当差,孰轻孰重分得很清楚,绝对不会因为听了实习人员几句吹捧就失了志,该委派给韩正山的工作任务,还是会照章办理。
“郑高,这个新人就交给你来带,唔……就先从巡警做起吧!你今天出警巡逻的时候,把他也带上。”很快黄同阳便将自己的得力手下召来,将韩正山交给了他来安排工作。
郑高与韩正山互相认识了一下,然后便带他去装备库领了出巡要用的武装带、藤盔、警棍、铜哨和手铐等物品。韩正山略带羡慕地看着郑高领到了一把黑乎乎的转轮手枪,清点过弹药之后,便将其装入牛皮枪套,挂在腰间的武装带上。他在培训期间已经摸过这种火帽击发的手枪,体验过其可怕的杀伤力,深知这种武器交由经过训练的人来使用,在近战中是几近无敌的存在。不过在海汉警队中,也只有巡警队的带队警官和为数不多的武装警察才会在执行公务期间配枪,就连黄同阳这种职位,平时也是不会随时携带枪支的。韩正山这种实习人员,自然就更没机会摸到枪了。
“怎么?羡慕吧?”郑高察觉到了韩正山的眼神,不无自得地拍了拍腰间的枪套道:“有这玩意儿在身,不管什么飞贼大盗,统统都讨不了好!”
对于警察来说,这佩枪不仅是防身制暴的利器,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能带着这玩意儿出街巡逻,本身就是一件脸上有光的差事。不过韩正山的羡慕也主要是对使用这种武器的权力,而非这种带枪出巡的排场,毕竟他在杭州的时候当了多年捕头,出去办事基本上也都是前呼后拥的架势,排场并不会比这里的巡警队长差多少。
郑高在派出所的院子里集合了自己的队伍,算上韩正山这个临时加入的实习人员一共七人。郑高向同队众人简单说明了韩正山的身份,然后对特地叮嘱道:“不管遇到什么状况,没我的命令和允许,不得随意离队自行活动,明白吗?”
韩正山连忙应道:“明白明白,先前的培训,教官们都是有反复讲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