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烨满意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然后随意指了个方向,“给我往这边冲,魂火不灭,就不要止步!”
喜得新衣的骷髅战士二话没说,撒丫子便朝王烨指定的方向狂奔而去。
王烨打了个响指,再次打开亡灵空间,从中召唤出了一匹骷髅麋鹿和一名骷髅战士。
骷髅战士的身上穿着一身被死气严重侵蚀的衣服,王烨没有嫌弃,当即上手就给扒了下来套在了自己的身上。
大丈夫岂能无衣?
翻身上鹿,选了个相反的方向后,便指挥骷髅麋鹿冲了出去。
别问为什么是骷髅麋鹿,而不是骷髅战马。
问就是王烨运气太好,怎么召唤都不出骷髅战马,所以只能拿骷髅麋鹿来凑数。
而且这头骷髅麋鹿,不但是王烨的坐骑,同时还是那名骷髅骑士的坐骑。
一鹿多用,毫不浪费。
唯一的问题就是有点硌的慌......
在耐力这方面,亡灵生物具有天然的优势。
不怕苦,不怕累,百公里磨损三纳米脚骨,简直就是最好的劳动力。
忽然,鹿背上的王烨面色一沉。
“来了......”
他在之前换衣服的地方,扔下了一只毫不起眼的骷髅昆虫。
而现在那只骷髅昆虫已经被人击杀了。
召唤物离召唤人太远,召唤人虽然无法对其下达任何命令,但却可以感知生死。
而王烨给那只骷髅昆虫下达的命令是看到人就自爆。
“真快啊!”
呢喃一声后,王烨意念一动,从亡灵空间中召唤出了近十只骷髅昆虫。
每向前跑一段距离,王烨就会将一只骷髅昆虫扔到地上。
就这样,又跑了近两个小时后,王烨就让骷髅麋鹿停止了奔跑,扭头看向了身后。
对方的速度比他快,跑是跑不掉的。
没让王烨久等,仅仅只过了两三分钟,一支十几人的黑袍小队就从密林中冲出,出现在王烨的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