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跟李斯韩非一起看纪录片(上)

于是,大家就看着她把自己好奇的内容都搜了一个遍,很快理解了现在的局面。

「公诉人站起身,将被告人的作案经过说得一清二楚:男人喝了酒,在小饭店看见自己的前妻和现男友,从饭店老板孩子手中夺过他拿在手上把玩的刀,伤害了两人。

因此,公诉人认为应该追究他故意伤害的责任。

被告人却对罪名认定有异议,认为自己伤人时喝了酒,应该是过失而不是故意的。」

夏栗子同样有异议:“为什么是故意伤害啊?他明明持械伤人!还喝了酒,肯定没这么简单!他说不定是想干更过分的事情!”

李斯和韩非却十分冷静,他们之前已经把刑法研究过了,此刻正在根据自己了解到的案情进行分析:“你说的这两个情况的不同,就是以什么样的故意来判断的。这人虽然持械,但这个‘械’并非他自带的,只是从店内老板的孩子手中夺取的。”

“一般人都不会觉得从孩子手中能拿到有杀伤力的武器。没想到他拿了把开了刃的刀。”韩非补充李斯的话,机械的声音更显理智。

被这二位一分析,生气的夏栗子冷静了下来,跟着他们的思路把情况过了一遍,觉得他们说的很有道理。

大家本来也跟夏栗子一样群情激愤,听见李斯和韩非的话,都开始动脑思考起来。

秦,始皇皱眉,这人强调自己喝了酒,有什么用意?

他翻了翻手上的后世律法,没发现有关于喝酒的赦免条款,这才放下心来。

汉,刘彻倒是觉得很有道理,他喝醉过,觉得喝醉之后甚至都不清醒了,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也是情有可原的。

唐,李世民却有不同看法:“这人用喝酒当理由不可取,他完全可以不喝酒的。”

武周,武则天依旧冷笑:“强词夺理。”

宋,包拯跟着李斯和韩非的思路连连点头:说得对,这二位实在是厉害!

明,朱元璋终于有空看直播了,他正好赶上了开庭,看完开始翻自己的《大明律》,想看看其中有没有针对此类特殊情况做出规定。

冷静下来的夏栗子认真地盯着投影仪的幕布:“我倒要看看法官会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