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传之夜劫城(三)

卒舞 我等天黑 2759 字 8个月前

当然,今天热闹的也不止是台前……或者说幕后的戏码才更配得上焦点。

…………

辰时二刻。

哈姆德也听说了午后将有一场盛大的演出。重宝在手他本不想去凑这个热闹,但自己若是能结识到某位大人物那对于生意

来说也是大有裨益,而且此时客栈里除了边掌柜的打手们以外还有衙门的卫兵,多重保险之下那自己去混个脸熟好像也无妨——距离交付货物还有足足七天的时间,而今天应该是最安全的一天了不是么?

念至如此,哈姆德一手捻着自己的胡须,挑选了几件礼物——如果正常售卖的话,这几样礼物也都能叫上个不错的价钱,但如果能借机换来人脉的话,这样的投资简直就是一本万利的买卖。最后他也没忘记给边掌柜也附上一罐香料,二人也算旧相识了,但毕竟是有求于人牵线搭桥,还是表示些心意来的稳妥。

在将礼物备齐之后,胡商便唤来学徒帮自己提着,又叫来两个心腹的伙计像往常那般把守着自己的房间,然后便信心满满地出发。

…………

辰时正刻,衔阳客栈丁字号某一间房内。

“那家伙神出鬼没,您觉得他真的值得信任吗?”老靴看着老者,挤了挤眉毛。

他们此刻所谈论的人就是与他们合谋劫取天鼎的同伙,那个略显孤僻、操使着两支奇门兵器判官笔的丑陋男子——等等,不是说十分英俊么?

在他自己眼中,他当然俊美非常,可是从旁人的角度来看,地包天的一口龅牙显然与帅这个字不沾边。

“他可是那个有名的双蛇,你说呢?”老头说话的气息很平稳,不像前几天那般病恹恹的样子:“那个大厨能找到这样的人

物来搭伙也算是不容易了,据说双蛇的要价可是很高的——不过咱们这样的小角色也有优势不是么?他绝对不会想到咱们才是一伙的。”

“如果拿到了天鼎还能干掉双蛇,咱们也会跟他一样有名。”老靴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使劲攥了攥拳头。

老者否决道:“在绿林里,有名可不是什么好事,我活了快七十年,什么有名的高手没见过?你猜是最后是安享天伦得多,还是暴尸街头的多?”

“老靴,我给你个忠告……如果你真的想从这一行里捞到足够的钱然后平稳落地,那就不要想着什么有名。”老者用自己的手杖敲了敲地板:“大阿公我在绿林一辈子,只发小财不惹大祸,这一趟跟你们出来也是因为能让你们早点儿金盆洗手,省得下半辈子连觉都睡不安稳——我老来得子就这么一个闺女,你哪能让大阿公绝了后呢?”

“那是,那是。”老靴听大阿公有嫁女的意思,忙不迭地附和着:“薛某谨遵大阿公教诲。”

与此同时,丁字号的另一间房内,团伙当中唯一的女子也在执行着她的任务。

她的绰号叫做“兰花螳螂”,虽然不为人所熟知,但也足够昭示她的美艳与危险。

而兰花螳螂最擅长的,还是用自己肤浅又美丽的外表使人放松警惕,从而将对方玩弄于股掌之间。

“要我说,不然咱们两个联手吧。”螳螂将纤细的手掌放在双蛇

的手背上,颇有挑动之意。

双蛇则咧着那张巨口,墙板一样的门牙突兀地拱在外面:“难道现在不是联手么?”

螳螂媚笑了两声,手又抚在了双蛇的肩头:“我是说只有我们两个去独吞这个宝贝。”

虽说双蛇对自己的外貌和本领都有超乎寻常的谜之自信,但他也不是那种会轻易掉入陷阱的人:“哦?那你为什么会选择我呢?”

“因为你是最有男子气概的一个嘛!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你的武功是最高的。”即便兰花螳螂颇擅长谄媚,但也很难对着这样一张脸昧着良心说出对方英俊潇洒,只能将形容词偷换成差不多模糊一些的:“那个老靴总是色迷迷的看着我,讨厌死了。”

“嗯……倒是个挺值得信服的理由呢!”双蛇嘿嘿一笑,但却没有被吹捧的话语迷惑:“但既然是你主动找上的我,那总得表明一些诚意吧?否则我怎么知道你没有和其它所有人都说过这一席话呢?而且比起和你两个人联手再去平分宝物,我一个人收益更高,而五个人的风险更低不是么?”

螳螂笑了,整个身躯几乎都要依偎进对方的怀里,又道:“你需要在风险与收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至于诚意,你觉得我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