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细长的桃花眼眉目含情,殷红得薄唇直想让人一亲芳泽,就连冰冷的金属面具都显得柔化了不少。

单从那一双眼,莫正荀就知道,是他,正是他寻觅之人,这人竟然是个花魁。

花魁既是奴籍,好在这里是个雅馆,如果自己执意要帮美人赎身,换了户籍,好像也不是不能明媒正娶,父母兄长应该不会阻止。

莫正荀轻笑一声,自己只是匆匆见了一面,就想到要娶人家了,这简直是痴心妄想。

轻声的低喃只有莫正荀自己知道: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好像听到了莫正荀的心声,台上之人发出一阵轻笑,高山流水一般清润的嗓音让人置身云雾之中,飘飘欲仙。

"难得众位大人捧场,禾湘这边一曲《凤求凰》献给大家,望众位公子皆能觅得良人,相守一生。"禾湘抬眸,视线一不小心对上了目光灼灼的莫正荀。

莫正荀陡然一颤,突然升起一阵心虚之感。也不知是心虚于自己目光太过专注,侵犯到了美人,或是被美人知道,自己流连于烟花之地的窘迫。

《凤求凰》在文人雅士之中颇为追捧,可高门大院中却是不齿的。其中深意过于大胆率真,惊世骇俗。可文人们就是喜欢这种为爱痴狂的理想状态。

热情奔放的曲调配合花魁清润的嗓音更是让众人觉得余音绕梁,连禾湘离场都不知道。

等待莫正荀回过神来,不见台上的人影,不禁闪过一阵失望,随之而来的还有欣喜。

那个人没有像货物一样被竞拍,那样一个气质卓然的人原本就是无价的,没有任何铜臭可以污染他。

好像那人也不会属于自己,那人耀眼的光芒莫名的让手握三军的大将军府二公子而自卑,即便对方只是一个南风雅馆的花魁,也让莫正荀升不起亵渎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