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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了婚,迟欢名正言顺能搬进纪正初家里。她把东西收拾好,原本以为是司机过来,没想到纪正初亲自开着车来,帮她把行李放进后备箱后,又贴心帮她拉开副驾驶的门。
又是辆迟欢没见过的新车。
迟母流着泪把女儿送上车,拍拍闺女的手,说了一大堆话。劝了好久,迟父好容易拉着迟母进了家门。
纪正初负责开车,迟欢整理好心情,找到张书书的聊天框,点开。
记录还停留在前天,张书书给迟欢发了个新婚的祝福,迟欢礼貌回谢,两人约在三天后一起吃午饭,顺便把钢笔带给她。
像是有心灵感应,纪正初突然说道:“那支钢笔,在你前面的扶手盒里。”
迟欢找到那支笔,好奇心趋势她打开装着钢笔的布带。
是支黑色的笔,通身还带着细闪的金色,做工精致,钢笔笔帽还刻着一个英文单词。
迟欢用手擦了擦,仔仔细细查看,发现好像是个人名。
QIAO。
侨?
林侨??
迟欢一愣,立刻把小莫喊出来,查阅这段人物关系。
小莫还在休眠,突然被喊起来,打了个哈欠,慢慢翻资料:“林侨……和张书书。”
“初中的同班同学,林侨后来出国念音乐,临走前把这支钢笔送给了张书书。”
迟欢想起,原著的确写过,两人的确是初中同桌,但对钢笔这件事,完全空白。
若真是普通的初中同学,怎么会送这种带有自己名字的贵重礼物?这两个人,没准还有些小秘密。
有小秘密就太好办了,我们男二林侨股,胜算更大。
年少时的青涩少年,一段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青春重逢爱恋,这不比霸道总裁爱上我有看点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