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欢拿了双公筷,给李黎夹菜:“别客气,吃。”
李黎皱着眉往嘴里塞,咽下后问迟欢:“书书今天跟你们去看演唱会了?”
也不是什么私事,李黎既然能这么问,就一定知晓。迟欢不瞒他:“是。”
李黎放下筷子,冷笑一声:“看来我得好好给她上上审美课,今天表演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她一个主持人,就去看这帮毛头小子的表演?”
迟欢:“?”
她慢吞吞开始剥花生,掐着嗓子问,“今天这表演是乱七八糟?那在您眼里,什么才是高雅艺术?”
李黎想了想:“当然是明唐那种,国内唱作人顶流。这是她该看的,她呢,也应该请明唐去她那综艺,本来就没什么名气,再不砸钱请点大明星,到时候失业还不是得靠我?”
的确,明唐的确是目前国内最好的唱作人,但不必拉着人家下水。
李黎这副说教的样子,正是迟欢在原文中最讨厌的时刻。
自以为了不起,用自己狭隘的三观来看世界。若是别人提出反对意见,他会用高高在上的语气,告诉这个人,是你的认知太过浅薄。
但他是主角,读者会包容他一切缺点,用霸总手段撩女主时,评论区刷了一片“好甜”。
迟欢怒火已经烧到嗓子眼,他再多说一句,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做出什么事。
可能是大骂他一顿,然后拂袖而去。也可能是跟他你一句我一句来回拌嘴,一定要争个高低。
迟欢在仇恨本上,给李黎记了笔账。
她迟欢,从穿书到现在,还没收过这种委屈!!
李黎夹走盘子里最后一棵西蓝花,喝了口茶,问道:“我听说,书书和今晚一个唱跳的小孩一起吃饭,就在这家餐厅,迟欢,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