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丞啊,那得是多大的官儿啊。
按照李启现在的理解,一县范围,少说动辄千里,这都快够以前那个世界一个省大了。
说是县丞,其实实际权力是高官啊,县城有几十上百万人,算下周围的村落,各种散居的山寨之类的,人口得有千把万了。
县令应该就是书记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早一天跑路虽然让老马不能好好养膘,但是却能避免可能的麻烦,总体来说还是赚的。
大不了去下个县城再养膘。
以老马的速度,一天时间就到下个县城了。
李启打定主意,回到城里,然后马不停蹄的就跑到了客栈门口。
“店家,退房。”李启敲门,进去,直截了当,并不打算多说什么。
“好的客官,您之前预付的马厩和饲料钱,是给您折算成钱,还是直接把私聊给您?”店家并没有多说什么,反而很干脆的退房了。
住了七天的房客已经很久了,退房也很正常,他们早就做好了准备。
再说了,这可是掌柜的亲自吩咐的,说是这位爷的要求尽量满足,千万不要得罪。
虽然不知道掌柜的为什么这么说,但肯定有其道理。
账房和小二很快对过账单,把具体的花销记成纸条,给李启过目。
李启算了一遍,确认无误,接着就该给钱给钱,该查验查验,然后由马夫牵着马,递给了李启。
李启没有多说,骑上马就准备走。
老马却还一脸不情愿。
估计是最近生活开太好了。
“行了,都一个星期了,你还想什么呢?皮了是吧?”李启轻轻踹了老马一脚,笑骂道。
“星期?那是什么?”沈水碧听到了一个自己不知道的名词,有些好奇的问道。
“呃……没什么,就是指七天的意思。”李启随口敷衍过去。
“喔……”倒是沈水碧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也不知道她听懂了什么。
拉着老马出了马厩,来到了街上。
李启一如既往,挂上背篓,抱着沈水碧上马,自己再翻身上马。
准备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