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后一次听到关于黄姝的消息,是她赤身裸体地被人丢弃在一个烂尾工地的大坑里,大雪覆盖,没了呼吸。她是被什么人杀害的,杀人犯在她死前都对她做过什么,本地的两家小报写得足够生动。就在案发后不久,本来我有机会从冯雪娇的爸爸冯国金手里看到她留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几张照片,但是我拒绝了。当时他们早已确认了黄姝的身份,没有必要再让我指认,我本来也不是她什么人。我站在育英初三组的办公室里,面前坐着冯国金和另一个年轻男警察,还有女班主任。冯国金让我坐,但我没坐。办公桌上有几张照片一直扣在那儿没翻开,是我先开的口。我问冯国金,她身上还有香味吗?冯国金好像听不懂我的话,年轻警察反问我,什么?我说,黄姝以前身上总有股香水味,从来没换过,我想知道她死的时候,身上还有香味吗?年轻警察没回答。班主任的语气比平时上课温柔得多,问我,王頔,你再帮叔叔们想想,除了娇娇,还有谁跟她走得比较近?听说你们以前一直是挺要好的朋友。我想了半天,说出了秦理的名字。冯国金问我,你知道秦理现在在哪儿吗?我回答,三十九中学,但他好像不怎么上学。冯国金又问,你有他联系方式吗?我说,没有,冯雪娇应该也没有,我知道他家住哪儿,现在应该还住那儿,跟他哥。冯国金问完了,嘱咐我回到班里跟任何人都不要说,包括冯雪娇。我说,上周的分班考试,冯雪娇进快班了,现在跟我不在一个班了。

杀害黄姝的凶手叫秦天,秦理的亲哥哥。抛尸的时候,秦天没给黄姝留下哪怕半件衣服蔽体。

无须任何人泄密,冯国金来找我后没多久,案子就告破。育英的学生们很快就在食堂跟宿舍里讨论起“鬼楼奸杀案”,这说明全市人民都知道了。因为育英中学就像这座城市的一所偏远监狱,任何话题等传到这里,都是过气的了。他们不是自己偷看了小报,就是从父母那里听说,在他们口中,黄姝没有名字,而是小报上形容的称谓:妙龄少女。我曾有过愤怒,想要冲进高年级的一堆男生中间,告诉他们所谓的妙龄少女究竟多漂亮,不是他们学累了玩累了以后的谈资。但我最终还是忍住了,因为有个声音告诉我,他们不配知道。

那个声音属于高磊。高磊对我说,黄姝到底有多好,那些人不配知道。当时我跟他已经很久没说过话了,可是再次听到他的声音,我居然很快镇定下来。高磊跟我不一样,他是好学生,性格稳当,老师都喜欢他。他说话也特别像真正的成年男人,有种能平复人情绪的魅力。他跟我和冯雪娇不在一个班,我俩是踢球认识的。初一那年,高磊通过我和冯雪娇,认识了黄姝和秦理,那年寒暑假,“五人组”像是彼此默认的关系。后来,我和高磊还有冯雪娇必须面对育英初中严酷的分班考试压力,出来玩的时间越来越少,直到那一场事故把秦理给毁了。分班考试的目的,是在初三上学期把全年级后两百名赶出育英,等待参加社会中考,留下的人,初三下学期起进驻育英高中部。不管怎样,育英初中部的学生谁都不想参加中考,所以大家拼命努力,不让自己成为后两百名,为自己争取到郊区监狱中的一桌一椅。当时我爷爷骨癌去世,死前用半年花光了我爸妈所有积蓄,包括他俩下岗被买断工龄的抚恤金。如果我被育英淘汰,中考去任何一所育英以外的重点中学,都需要再交一笔九千块钱的建校费,当年全市重点中学都是这个规矩。假如我能留在育英高中部,等于给家里省下九千块钱,那是笔巨款。小升初那年,我曾为我爸妈省下过同样金额的一笔钱,可当初我是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上育英的,两年半过去,我的成绩依旧很差,如果被赶去中考,等于要把两年前省下来的九千块钱再吐出来,可我家吐不起。所以我比任何人都更向往远郊的那所监狱,对我而言那里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只是人间。

后来我侥幸留在了人间,黄姝却已经不在了。那边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什么颜色?有声音吗?味道呢?当时我特别羡慕冯雪娇,她竟然是我们几个人里最后一个知道的。就在黄姝死前不久,她还跟黄姝发过短信,约黄姝见面。小燕子在等紫薇,紫薇却先飞走了。

高磊离开食堂前,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意味深长,像个伤感的成年人。他说,不用急,我们早晚都会在那个世界重聚,早早晚晚的。

2000年9月1日,星期五。初中入学第一天。我跟冯雪娇同时进入育英初中,排队等分班的时候,她居然就站在我身后。冯雪娇幸灾乐祸地拍着我的肩膀说,我就说吧,你逃不出我的魔掌。我俩被分到初一(5)班,彼时我的个子已经长高,坐在第五排,而冯雪娇仍停留在第三排,跟一个头油擀毡的男生坐同桌。跟我同桌的女生叫方柳,嘴比冯雪娇还碎,说话时拿眼白瞅人。班主任是个姓崔的中年妇女,年级组长,省优秀教师,据说很有威望。崔老师是教语文的,我略庆幸,起码自己靠写作文还能在她手底下谋条生路,听她以前带过的学生说,没人见过她笑,一星期骂哭半个班。但是这些都跟我无关,自打进育英那天起,我就安慰自己,这里无非是个栖身之所,清华北大轮不上我,出人头地也得看命,混一天赚一天。

开学当天中午,我跟冯雪娇就在育英偌大的食堂里找到了秦理,他正跟一帮看上去比他年纪还小的孩子在学校为他们单独开设的小灶隔间里吃饭,都闷头不说话。秦理端着饭缸出来,被我和冯雪娇拉到人少的窗台边一起站着吃。原本我以为,秦理到了少儿班就会找到更多有共同语言的朋友,可现实并非如此。秦理说,没话,各干各的。秦理比我们早进入育英半年,少儿班的课程已经学到高一了。偏科是天才的通病,秦理的语文和英语成绩一般,导致他在少儿班的综合成绩中游,但这样的孩子还有一条更便捷的出路,搞竞赛,数理化和计算机里挑一个,省二等奖以上就能保送,一等奖妥妥进清华北大。秦理说,他正在准备物理的省赛,可是最近一阵头疼得厉害,看字就眼花,根本没法动笔,只能在脑子里算题。我问他,要是竞赛拿了名次,你是不是很快就去上大学了?秦理说他不知道,他很累。我第一次从秦理口中听到“累”这个字时,他还不到十二岁。

其实早在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秦理的病情转重已经初露端倪了,只是除了黄姝,我跟冯雪娇都无心留意而已。那个仍属于童年的最后一个暑假,我跟冯雪娇因为都如愿考上了育英,心情大好,而黄姝在小升初后,进入省艺校舞蹈班,回到她最有归属感的世界里,明显要比在和平一小生活的那年愉快许多,唯独秦理,脸上被一层更浓重的不快乐笼罩。那次我们四人去青年公园划船,我和黄姝负责摇桨,冯雪娇拿她妈妈新买给她的傻瓜相机为我们拍照,秦理坐在小船中间一动不动。当时我还以为“傻瓜”就是相机的牌子,讽刺冯雪娇说,真是什么人用什么相机。冯雪娇抬脚踢了我一下,动作很大,腿风带动小船在湖中央摇摆起来,就在同时,双手扶紧船沿的秦理突然冲着湖水干呕起来,我们三人都被吓到,赶快加速摇着船回到岸边。那天风和日丽,湖水跟陆地一样平静,可秦理仍承受不了一丝多余的颤动。还是黄姝主动给秦理买了根冰棍儿,让他吃一口凉的压压,胃会舒服点。黄姝的方法果然奏效,她永远是最会照顾人的那个。那段时间,她的头上早已不戴秦理送她的小樱桃头绳,而是干脆不再绑马尾,任一头长卷发肆意舞动,像微风天里的柳树。当时我仍把秦理当孩子,比我们还小的孩子,黄姝照顾起他来,真的就像一个姐姐对弟弟般,不掺杂质。在一段短暂的时间里,我竟不再嫉妒秦理,只是单纯羡慕,甚至幻想,假如自己也能得一种招人怜悯又要不了命的病就好了,那样也能得到黄姝不同寻常的关爱了。而冯雪娇当时刚被她妈强迫着剪了一头短发,闷在家里哭了三天才出门,见我们时,眼泡还是肿的。我反而觉得短发更适合她,轻巧利落,起码显得她跟黄姝不一样了,不再是一个幼稚的效仿者。大概她自己也有觉悟,改变形象后平添了一个毛病,总爱用手摩挲额前的刘海,嘴里还一边哼着梁咏琪的《短发》。

上岸以后,冯雪娇提议去碰碰凉吃冷饮,她请客。但黄姝执意要请,她说要感谢过去一年里我们对她的照顾。这话听得我脸红,以为她会明白所谓的“照顾”在我心里意味着什么。冯雪娇则说,谢什么谢,说那么见外,我们不是好朋友吗?她又转头问我跟秦理,我们四个是不是好朋友?最好的朋友?我尴尬地嗯了一声,秦理闷头吃着浇汁三球雪糕,懒得回应,只有黄姝温柔地配合她说,你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永远的好朋友。冯雪娇对黄姝说,虽然你跟我们仨不在一个学校了,但是不许忘了我们,记得找我们玩儿。黄姝解释说,她进艺校以后就要开始住校了,只能周末出来。冯雪娇说,那就以后每个周末一起出来,好不好?我又嫌冯雪娇烦了,就你闲工夫多是吗?你妈能不能放你出来还不一定呢。冯雪娇说,反正我们就是永远都不分开,你有意见啊?

可就在冯雪娇说完以后,我竟一瞬间感到无比失落,一口刨冰从齿根凉到心底。春光苦短,好景易逝,类似的道理,虽然我的人生当时尚未急于告知我,但我已提前从一些书本里领悟到。那个暑假,我疯狂地看书,阅遍家中书柜里能看懂的每一本闲书,都是我爸妈年轻时候买的,包括那本包装最精美的硬装《牡丹亭》,我最钟爱的一本。那一刻,一种来路不明的不祥预感缓缓冲击着我,就在冯雪娇说出那句“永远不分开”的同时,那个曾经在我耳边悄声低吟过的神秘之音再度响起。我就是知道,终有一天,黄姝会走,秦理会走,冯雪娇也会走。并非被任何人强行拆散,而是生命的洪流注定将我们天各一方。如同早慧是秦理的天赋,悲观也是一种天赋。我的天赋。我只是没有想到,黄姝竟是以那样一种不留情面的方式离开,甚至不容我有一丝喘息之机。

那个夏天,第一个与我渐远的人是秦理,还好只是在地理上。我爷爷当年得了骨癌,几进几出医院以后,大夫劝家里人带他回家养着。我奶奶没得早,爷爷多年来都是独居,出院后需要有人在身边照顾,而我的大姑二姑都没法从自家脱身,照顾爷爷的重任落在了他最小的儿子也就是我爸爸的身上。我爷爷承诺,他死后会把自己名下的老房子留给我爸一个人,条件是我们一家要在他还活着的时候搬进去,照顾他到死。家搬得很急,临行前两天,我才告诉秦理,我要搬走了,当时他没说任何话,他就是那样。可就在搬家当天,他突然跑来我家找我,说他哥哥秦天有辆面包车,可以帮我们搬家。我妈有些犹豫,她一直不太喜欢秦天,觉得那孩子没礼貌,平时在楼下见到她跟我爸从不主动打招呼,这回怎么跟抽风似的?但秦理话不多说,就开始默默地帮我往下搬东西,强行抬起一箱恐怕比他自己都重的旧书,踉跄地走在我前面。出了楼门口,秦天的面包车已经停在那里,后盖开着。我爸跟以前的同事借了辆平板卡车,装满大件家具后,还是有一堆东西上不去,原本必定要多跑两趟。家愈清贫,破烂儿反而愈多,真是奇怪。可是多了秦天的面包车,刚好一趟全装满了。我妈让我跟秦理一起坐秦天的车,我上车前,她对秦天道谢,秦天破天荒地笑了,回我妈一句,谢谢你们照顾我爷爷和我弟。我妈一时愣住,反应半天才说,说哪门子谢,远亲不如近邻嘛。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仔细观察秦天,他们一家子男人都很瘦,但秦天的下巴轮廓最清晰,嘴角自然向下撇,眉毛跟头发都很浓,用我妈后来的话讲,挺帅一小伙子,谁能猜到有残疾呢。他打方向盘和换挡都由右手单手完成,那只干瘪蜷缩的左手,几乎毫无任何功能性,除了夹烟,而且是用五根手指一起攥住烟,抽起来的姿态有点滑稽。那天他的心情仿佛不错,嘴里似乎在哼歌,但全程没跟身后的我和秦理讲过一句话。后来我偷偷问过秦理,他哥哥的手是不是天生的。秦理说,不是,是月科里爸妈打架,不小心把他哥摔在了地上,伤到了小脑。尽管当时我也不是个身心富足的少年,可心中依旧觉得老天对这一双兄弟不公。

可是秦天对黄姝做过的事,永远也不可能被原谅。老天爷也不行。

自从我搬家以后,跟秦理平日虽在一个校园,却分属两个世界,只有周末五人组活动时才能相见。直到初一下学期,班主任崔老师要介绍一位新同学入班。伴随着一阵好奇声,你走了进来,秦理,我怎么也没想到是你。天才再次沦为跟庸人为伍,就因为一场可笑的病痛。如今想起来,那是我们第二次面对同样的情景,也是我们最后一次正式告别的开始。秦理,假如没有你,可能一切都不会发生。可是谁又有资格怪罪你呢?毕竟将你生吞活剥了的,不是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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