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狂妄的小子!”
“我就喜欢抹杀这种天才,他们的骨头格外的硬,砍起来带劲,希望待会他能多抗几刀,我会把他剔成一副骨架作为收藏。”
骸骨一族也是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这个人族的气息十分让他们讨厌,先杀路远也不是不可以。
金甲一族的玩家快速地讨论,决定等打起来在出手。
他们的第一批玩家折在雷蒙德手上,现在雷蒙跟着路远混,恨屋及乌,他们选择落井下石。
再说剪除一方势力,他们活下去的胜算又多了一成,何乐而不为!
在场的玩家虽然立场不同,但神奇地达成了一致。
先杀路远!
迪维斯动手前,抱着猫戏老鼠的心思,还要嘴炮几句。
“人族小子,好像叫做路远是吧?”
高傲如他,自然不会直接承认他早就记住了路远的名字。
“你可真是愚昧而狂妄,胆敢挑衅我们高等种族,你死之间我教给你最后一个道理:低等种族就应该夹着尾巴做人,错误的言论和行为,只会带给你杀身之祸,还会连累你身边的人。”
“放心,你死之后,我们会送所有的人族玩家一起下去陪你的!”
路远嗤笑一声:“聒噪!”
扮猪吃老虎固然稳当,能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风险,避免提前遇到无法抗衡的敌人,夭折在成长的道路上。
但时间不等人,他迫切地需要快速强大起来。
强大!更强大!最强大!
那就只有兵行险招。
这一次,他要火力全开!
用敌人的尸骸,铺就一条通天大道。
“想要杀我,用实力说话。”
说完,他的气势开始攀升!
原本平平无奇的一个少年郎,表现在外的气息只有恒星级初阶,这会儿飞速的变强。
恒星级中阶!
恒星级高阶!
恒星级圆满!
可这还没完,路远的气息以一种其他玩家难以理解的方式,突破了恒星级圆满的极限。
不是星系级,却强大的令人心悸。
仿佛他们面对的是一头太古凶兽,前面一直在沉睡,如今才苏醒,露出锋利爪牙。
他的眉心处,一道闪电印记浮现。
雷电本源印记!
高贵!神秘!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