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暂时还不清楚,具体是哪个干部出了事儿。
“鲁书记,我明白了。现在我就出发,赶回区里。”
“哎,事情已经发生了,也不用这么赶。你先吃口饭再回~下午这个会,估计要开到很晚。”
李青云微微一愕,旋即表示:“放心吧鲁书记,我路上垫吧一下就行。不能误了正事儿。”
见李青云坚持,鲁东平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
宁海区委。
三楼的会议室里,十一名常委依次而坐。
正中间端坐的,自然是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鲁东平;
区委副书记、区长李青云,和分管党群、组织人事的区委副书记马凤霞,分别坐在鲁书记左右。
其余常委,依次是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顾明洋,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孟晓勇,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平胜德,常务副区长卞玉兰、宣传部长兼统战部长黄凯东、区委常委、副区长金新月,人武部部长贾楠,以及办公室主任陶健飞。
“今天的会议议题,大家都已经知晓,我就不多说了。”
鲁东平转向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顾明洋:“明洋书记,你给大家先介绍一下情况。”
顾明洋点了点头,一脸沉重地将情况娓娓道来。
让李青云有些意外的是,事情的主角竟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公务人员,而是一名村民委员会干部王学斌。
这个王学斌在滨州市宁海区大寺乡河田村民委员会工作,先后任主任助理、主任职务,负责河田村的全部村务工作。
根据群众举报,06年1月19日,王学斌在本村村民及赵继涛不知情的情况下,假借赵继涛的名义与河田村委会签订协议,将本村集体所有的一块面积为233.01亩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本人。
在协议中,双方约定所转让的土地用于投资建设企业总部及房地产开发,转让费用为人民币300万元,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
07年4月22日,王学斌又假借赵继涛名义与滨州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河田村委会分别签订了两份协议,将上述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中的152.69亩转让给天润公司,转让费用为1352万元,约定使用期限为50年。
今年6月8日,王学斌再次操纵以赵继涛的名义与河田村委会、天润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对上述3方协议予以确认。
自08年2月至今年9月,天润公司先后分多笔共计向王学斌支付土地转让款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