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吃完,迟非晚将碗筷收拾到铁锅里。
迟逸之在看到后,走到她旁边,拉开了洗碗机的柜子,“有洗碗机为什么不用?”
“没有多少需要用到洗碗机的。”
“迟非晚,家里都没有洗碗的佣人,洗碗机买来不用,当摆设吗?”
真正的有钱人家,碗筷都不需要佣人洗,扫地拖地也不需要佣人拖。
洗碗机和扫地机器人已经代替了佣人大部分工作。
迟逸之轻“哼”说:“迟非晚如果你自己就能将碗筷消毒,用不用洗碗机都无所谓。”
“但你能做到吗?”
“有机器不用,那是傻子!”
一些能用洗衣机洗的衣服,无论数量的多少,迟逸之都会丢进洗衣机的,但如果一些需要手洗,那也轮不到他。
迟逸之从小锦衣玉食,养尊处优,手掌是光滑没有茧的。
而迟非晚从七岁开始就一个人生活,做饭家务都是她一个人完成,她的手掌不比寻常的千金小姐,光滑白嫩。
她的手摸起来还有一层薄薄的茧。
“以后洗碗,无论多少用洗碗机,对自己的手好一点。”
“迟非晚别有一天自己把自己养死了。”
迟逸之说话向来如此。
等厨房的一切收拾好以后,迟非晚从浴室里出来,就发现了茶几上冒着热气的牛奶。
知道她睡前有喝牛奶习惯的,只有迟逸之。
没想到这么多年,他还记得。
迟非晚小心翼翼地捧着杯子,有些烫,勉强能用手拿。
茶几上的手机震动了几下,屏幕一亮,赫然出现两条消息。
迟非晚余光瞥见,那两条都出自同一人。
【周末,有空吗,请你吃饭,就当感谢你捡到我的钥匙扣。】
第一条短信看不到。
这时,迟逸之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迟非晚快速收回,抿了一口牛奶,泛水的蓝眸轻抬,“谢谢三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