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明君与昏君

一品布衣 李破山 1401 字 3个月前

“无法捅碎面甲,只、只能用竹筷,捅碎了陈长庆的一只眼睛。但庆幸的是,竹筷是淬毒的。”

“后来呢。”徐牧咬着牙。

“陈长庆痛得昏死,白褚被三千铁卫,剁成了肉泥。”

徐牧艰难地叹出一口气。

屋门前,那两担放久了的豆腐,已经隐约间有了馊气。

“曹鸿,派人重新买两担豆腐,送去牛尾巷。”

“接下来,主子打算怎么做。”

“暮云营前的人马,不要乱动。我入宫一趟。”

“那主子的安全——”

“皇宫里有于文在,无事情。”

……

皇宫偏殿,转醒的陈长庆,仅余的一只眼睛布满了血丝,面色发青,整个人像疯子一样低吼。

袁安站在一边,脸色有些发白。

他是看见的,那刺客动手的时候,离着他便不远。他从未想过,杀人流血是如此可怕的事情。

先前他还想着做个霸王之君,去边关御驾亲征,杀退北狄。

再想一想,这些事情……还是不要碰了。

“定然是徐牧!”陈长庆的声音还没有停,“陛下你见着了,他要杀我!”

“我死了之后,他便能独揽朝政!而陛下,将成为傀儡之君!”

“陈卿,你身子上还有毒……先好生休息。”

陈长庆痛苦地仰着头,他向来自诩有几分俊朗,如今瞎了只眼,这口气如何咽得下。

“陛下,徐牧敢对我出手,便敢对陛下出手。”

袁安顿在原地。

遥遥想起来,当年还在书院读书的时候,有个富家子辱他,让他学狗叫,学一声十两银子,他学了四声,得了五十两。

叫的好听,多余的十两是赏的。

这件事情,他从未让人知道。直至袁陶的人找到他,翻出族谱告知他的身份。

骨子里,他是怕事的人。

他做皇帝,也无非是为了光耀门楣,以及一生享之不尽的富贵。至于救国,那是顺带着的事情,能办到自然要办。

“皇叔放心,我一定以救国为己任,匡扶大纪社稷,不让皇叔失望。”每每想起这句话,他便忍不住有些害臊。

他觉得自己像戏园子里,戏台上的那些白脸,藏得很深,却终归被人发现是奸诈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