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评估价格同样有异议的其他一些拆迁户也曾与开发商交涉过。
梅佳说,因为大多是公房,而且开发商许诺先搬的有奖励,所以很多人当然很快搬走了,“实际上,这里80%都是老公房,我是在私有房产当中面积最大的一家,产权证和国土证两证齐全,上面都注明了是营业房。”梅佳似乎想以此说明,其他拆迁户没有成为“钉子户”,是因为他们没有她的“底气”。
曾省长还是很认同这一点,因人而异,房屋也会存在不同的情况,“可你不搬,这儿的环境也不能再好啊!”
“想不通啊!”
“有人强迫过么?”
“拆迁开始后,这里十分混乱,偷盗成风,多次失火,有一户人家一连被烧了两次。”梅佳很谨慎,没有明说是否存在暴力拆迁,但她说,“明显是有人纵火,用汽油瓶扔进屋内的。”
对于这一说法,曾省长把目光转向了开发商,“你们知道这事么?”
开发商矢口否认,“是乞丐住在搬迁后的房子内取暖时导致失火的。”
曾省长没表态,又把眼光转向了国土部门的人,“你们拆迁工作队怎么看?”
“确实是失火,而非人为纵火。”
国土部门的人也是同样解释。
曾省长倒没多说,只是道:“能下这个定义的只有公安机关……”
开发商委托了区房管局下属的拆迁工程处进行这个项目区的拆迁,梅佳说:“他们很有策略,逐个击破,先公房,再私房,再门面,把居民分成一片散沙……开发商与房管局领导从一开始就跟我说,鉴于我的房子两证齐全、面积最大,等别的拆迁户搬走了,再最后单独处理我的问题。”。
几方一块儿,共同争论着一些话题。
挖土机开进施工现场,唯剩这一家不拆。
梅佳告诉曾省长,她选择还房的要求是原位置、原楼层、原朝向、原面积。这“四原”,后来被房管部门认定是拆迁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的重要原因。而房管部门表示,按照经批准的步行商业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城市形象设计,该区域部分地块已实施环道、轻轨、公交换乘车站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剩余地块才作为办公、商业住宅综合建设用地,被拆迁房屋所在位置为大型商场,无法满足被拆迁人提出的“四原”的独立安置要求。他们认为,拆迁人提供被拆迁范围内的多处可独立经营的位置供其选择,符合拆迁条例按价值补偿安置的原则,同时也是充分考虑了被拆迁人的实际利益。
但梅佳并不认同这一说法,“这块地皮是商业用途,不涉及公共利益。建成后内部也是分块出售的,所以我提出原位置、原楼层、原朝向、原面积,开发商是有条件满足的,你们就是不想给我而已。”
“不是给你货币安置选择吗?”
“你知道马路对面一期工程的出售单价是多少吗?14万元一个平米哎!”
梅佳最后道出了差价。
曾省长听得有点眩晕,因为各方说法实在太多了,一时难辨真假。
他能够肯定的是,“孤岛”的出现,根本原因是双方在安置价码上无法达成一致。很多人认为,梅佳最终会赢得这场“战争”,她不断给开发商挑刺,甚至包括“四原”等要求,很可能都是谈判技巧,目的是为了最终拿到满意的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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