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玩死我算了。

远去的风筝 步枪子弹 2491 字 3个月前

右手食指一勾一顶,再子弹落下的瞬间。

就被于明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卡住,然后手腕稍翻,新的子弹准确的插到了枪身上,左手夹着旧弹匣往胸前一扣,就准确的插进了装具袋里。

说的很长,其实这也就在不到两秒的时间内,于明就完成了单手换子弹的动作。

看到这里就有人会问了,不应该是子弹吗?

其实这个认知是错误的。

装在枪身上为武器提供火力的是弹匣。

而弹夹,却是一种夹状的金属装置,专门用于固定未装进弹匣的子弹,使子弹更容易安装。

这就是弹匣与弹夹的区别。

回归正题。

于明的换弹匣动作映入了韩勇的眼帘,眉头一皱,我怎么做不到?

韩勇的习惯是空弹壳直接顺势脱落到地上,新子弹装上继续射击,这是为了更快速的继续进行火力倾泻。

但无可否认,这样的做法是很浪费时间的,而于明的动作却是给韩勇上了一堂生动的课。

韩勇想着,等新兵连结束,回到特勤队有时间了,一定要好好的练习一下。

“砰!砰!砰~~~”

于明的身体再前冲,一个个靶子应声倒地,最终站在了百米运动速射场地的终点线上。

“16秒49!”

看着秒表上的时间,张廷不可置信的看着于明。

而于明却是没有多少意外,反而有些不开心。

他记得,在东北的那支侦查连的部队,当年有一个新人,百米运动速射15秒多一点,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王牌突击手。

那个人叫吴哲。

他和吴哲分别拿下了新人的狙击之王和步枪之王,同样的,也是整支部队的,因为在这两项上,没有人能够比他们更厉害,也包括那些老兵。

也不知道吴哲那小子现在怎么样了,他那么优秀,现在估计该成为营长级别的了吧!

在于明回忆的时候。

射击训练场上。

“好!”

不知是谁,在队伍里大喝一声,率先鼓起掌来。

“啪啪啪~~~”整个连队开始爆发热烈的掌声,这个班长太厉害了,这枪法,简直就是神技啊。

他们自问做不到,那么只能实名羡慕了。

“班长!班长!班长~~~”

带着节奏的呼喊开始弥漫在射击场地。

于明回过神,嘴角一勾,带起一丝笑容,收枪,转身大跨步的走到了庄韬的面前,看着面沉如水的庄韬,于明不为所动,咧嘴笑道:“该你了!”

庄韬默默的持枪,然后径直的走到了百米运动速射场地的起点上。

明知不行,也得拼一次。

庄韬这点的心态还是有的,他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一个人。

万一赢了呢?

是吧~

“开始~”

随着张廷的呼喊,庄韬冲了出去,开始展现他猎人的的经验素养。

“砰!砰!砰~~~”

相比于于明,庄韬的移动射击动作,让新兵们感觉有些无法过眼,韩勇看的更是眉头直跳,战术动作不标准,每次射击前都要停顿那么一下下,似乎瞄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为了那很渺小的赢的几率,庄韬很努力的表现着,可在进行换子弹的时候,由于精神过于集中,紧张的庄韬出现了长时间的卡顿,导致下一枪的瞄准出现偏差,浪费了一颗子弹。

在最后一个靶子立起来的时候,发现枪里没有了子弹,庄韬急中生智般的直接将手中的枪,抡了出去,成功的砸到了靶子。

“三十六秒!”

张廷有些迟疑的报出了庄韬的时间,因为他的百米运动速射也就在这个时间能够完美的完成。

如果刚才换他在上面,那么结果就是平局,身为副连长的面子又一次扫地。

这倒不是张廷怕输而怕丢面子,而是怕输导致连队的人心涣散,那么队伍就不好带了。

毕竟,没人能够相信一个不如新兵的老兵,能够带着他们走多远。

但是没有如果,和庄韬比试的是于明,而于明的成绩完爆庄韬。

虽然庄韬的时间,相对于于明来说很长,但毕竟成功的全部命中靶子,新兵们也给予了掌声和鼓励,因为他们知道,换他们上去,连庄韬这样的结果都做不到。

一直观看的韩勇也对庄韬的做法给予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