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已经强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他甚至怀疑对方究竟还是不是人类,手上拿着枪心里也没底。

子弹转瞬即至,方正一个侧身就避开了子弹。

普通人的反应速度大约是0.3秒,目前他的反应速度大约是普通人的三四十倍。

大致为0.01秒。

这种小口径手枪的子弹飞行速度大致在400多米每秒。

换言之,只要距离超过4米,他都能反应过来。

他甚至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手抓子弹,说不定再杀一些人还能硬扛子弹。

人体皮肤的屈服强度在1MPa左右,寻常手枪子弹的压强通常在100MPa左右,步枪在300上下。

换言之,只要再杀几百个人,就连步枪子弹都破不了他皮肤的防御。

“快拦住他。”

见方正竟然躲过了子弹,白毛惊骇万分,一边跑一边吼。

此时他已经放弃了刺杀方正的目的,只想尽快离开这里,离开清河。

方正念头一动,一个跨步就跨过了20米距离,对着人群一秒钟连出3拳,瞬间就击毙了3人。

“爽。”

他露出嗜血的笑容,和武器相比,他更喜欢这种拳拳到肉的感觉。

“快跑。”

剩下的十几名黑衣人吓的亡魂皆冒,随着领头的一声令下,从东西两边分散逃窜。

这条巷道有500多米,没有监控,但是只要跑到主路就有监控。

方正预估最前面的人大概能在20秒内跑出巷道。

“时间够了。”

他一个冲撞,凭借强悍的体魄将东边最后的5人撞成了一摊肉泥。

时间只用了3秒不到。

然后迅疾转身,3个跨步就追上了西边的黑衣人。

5秒过后,地上全是残肢断臂,只剩下了白毛一个活人。

方正将手套上的血迹在一个黑衣人尸体上擦了擦,讥诮道:

“不是说要把我头打掉吗?”

白毛咽了咽唾沫,想要求饶。

可惜方正没有给他机会,“既然你没这个本事,那就换成我了。”

话落便一拳击向他的面部。

拳头没近身,拳风就撕破了他的面皮。

“噗嗤。”

这一击方正用了巧劲,打飞出去几十米远。

外表看不出任何问题,里面却已经是一片混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