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笙,我好想你,六十九天,我们足足有六十九天没见了……”
花嵘紧紧抱着明笙,埋首在她的后颈,贪婪的呼吸着她身上独特的幽香。
那让他迷醉想念的气息,让他想念了六十九天的人,终于见到,抱到了。
明笙还抱着花嵘的精壮坚硬的腰,头靠在他肩膀上,鼻息呼入的,是少年身上特有的汗味和阳光的味道。
当然,还掺杂了一丝丝血腥味和灰尘味。
这身上的气味,确实不太好闻,一闻就知道,绝对是一路马不停蹄的赶路,浑身风尘仆仆的气息。
不过明笙也没嫌弃的把人推开。
好歹是为了她在外面忙碌不是?
明笙笑语晏晏的说:“我也想阿嵘了,这次回来我多陪陪你。”
花嵘自从来到寒荒,就负担起外界事务,带着一群人外出,游走在各地界。
一开始还在临近寒荒的地界游走,三五天能挤出时间来,连夜跑回来看看明笙,第二天又急匆匆离开。
后来侦查做事的地界范围往外扩,逐渐远离了寒荒,游走在战火纷飞的各州界,就没了再回来的时间。
一分开就是两三个月,上次见面,还是两个多月前。
这次他实在想明笙,又想着两个多月没见了。
所以正好无意打下一个土匪山头,挖到了山里藏着的一批金银宝贝,他就将手里的事情交给下面的人,亲自带队赶了回来。
就为了见一见明笙,聊表相思之情。
再顺便仔细说说,这两个多月的收获,还有在外发现的一些事情。
花嵘开心的说:“笙笙,这次我给你带了惊喜回来,外面的事情也部署安排的差不多了,不需要我时刻盯着,我可以多待几天再走。”
明笙闻言,也不反对:“好。”
关于外面的事,花嵘每天都会传信汇报,具体进度什么的,明笙很清楚。
更何况,冥冥还会时不时的说一下花嵘那边的情况,明笙自然知道花嵘有多用心,多卖力。
在外几乎是一刻不停的帮她招揽扩充军营人才,侦查各地情况。
甚至还一路自给自足,做着倒买倒卖的生意。
偶尔捣毁一个作恶多端的土匪窝,赚点外快给她送来,填充她的库房。
现在花嵘带出去的那批人,已经磨练成熟,可以独当一面,并不需要他再继续时刻盯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