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过几个山头。
陈锋又一次开展清空间行动。
黄羊、黑山羊、兔子、野鸡、野鸭,一座山放一些。
还在泥土里埋了很多番薯。
“别的主角都是清空野物,回报大自然的,应该我是第一个吧!”
陈锋笑着自夸一句。
用空间多余的物产,反哺这个世界,救助各个山村的饥民,获取空间的扩大,是一举多得的事。
他不会去当那种白莲花圣母,冒着全家生命危险,去供养食肉者。
古人言:食肉者鄙。
世界就是个草台班子,那些跟平民距离遥远的明君,其实说不定就是草包,无非是坐上了风口,再加上一点点高明权术、毒辣心机!
他也不想成为那些把面包炒到一个50万马克的黑心肠。
在山里走了几个小时,中午就在山上,拿出空间里面的火锅炉子,吃了一顿丰盛的火锅,下午继续放生,直到听到了激烈的枪声。
“他们疯了吧!”
陈锋还以为不同的山村民兵队为了猎物,发生了交火冲突,连忙跑过去观看。
不是山村之间的枪战,而是一伙民兵正在围猎狼群。
狼群只有十七只。
可民兵人更少,只有六个人而已。
民兵队的情况也不是很好,他们手里的武器大部分都是栓动步枪,可明显缺少训练,命中率不高。
群狼似乎与人类军队厮杀过,懂得绕道,利用燕山山脉繁盛的树木作为掩体,一步步靠近人类。
‘要帮忙吗?’
陈锋思考了三秒,就做出了选择。
南锣鼓巷都知道他喜欢去山里打猎,如果这次救了民兵队,可以进一步佐证他们家“天天吃肉”的来源。
而且,他想要几条狼皮!
拿出亲爹珍藏的56半自动步枪,快速跑上前。
蹲下,瞄准,开枪。
一气呵成。
“砰砰!”
全程不到一秒,一头距离某个民兵最近的恶狼被两枪爆头。
“嗷呜!”
暗中的狼王十分狡猾,发现外围冲上来的陈锋,立即下令部分狼群反击。
狼王是狼中最聪明、最狡猾也是最厉害的动物。
这种生物明明智力不是很高,但在围猎上却有着自己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