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里的音乐,让每个人都如痴如狂。
人声鼎沸,所有人都在疯狂的扭摆。
尖叫声、欢呼声、粗鲁的咒骂声此起彼伏。
汗味混杂着香水味、酒精味,却偏偏没有混浊的感觉。
乐队刚刚演奏完了一曲,便很快在现场的狂热欢呼中,又开始了下一首更加劲爆的。
随即,每个人, 再次进入到了癫狂状态。
这,才是夜生活。
这里,才是纽约。
仿佛战争,和纽约的夜晚毫不相干。
这里,是纽约“石壁”酒吧。
一家能够让你完全释放情绪的地方。
不管白天你是警察、律师、教师,或者是街头的小混混, 来到这里,一律都是平等的。
在“石壁”, 能够让你撕掉白天一切伪善的面具, 强憋出出来的笑容,尽情的释放自己。
那些平时不敢说的肮脏不堪的词汇,你完全可以毫无忌惮的发泄出来。
然后当夜幕散去,太阳升起,洗個澡,喝杯咖啡,穿上西装打上领带,你又可以彬彬有礼的开始你受人尊敬的一天。
或者当闹钟把你叫醒,你会看一眼昨天天知道什么时候上床的陌生人,离开旅馆,微笑着重复你让人羡慕,却又枯燥无味的生活。继续当你的贴心的丈夫、贤惠的太太。
没人知道,也没人在乎你昨晚的丑态。
纽约的夜生活,和上海很像, 却又和上海完全的不一样。
这是孟绍原最直观的感受。
在这种地方, 孟少爷怎么会辜负自己?
他好像猎人一般,在那搜索着可能出现的目标。
然后, 猎物很快就出现了。
那是一个坐在吧台那肚子喝酒的女人。
灯光下, 看不出真实年纪。
也许二十五六岁,也是已经三十多了。
长得并不是特别惊艳的那种,但却让男人看一眼就有一种特别想要和她发生某些事情的冲动。
她的眼睛是蓝色的,盘起的头发是金色的。
右腿翘在左腿上,红色的高跟鞋半离脚跟。
这种姿势,充满了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