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绍原对这个汉森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汉森,我得问你一个私密的问题,
你一年可以靠打官司收入多少?”
“我,汉森·格伦?“汉森毫不迟疑地说道:“至少五万美元。”
“得了吧,瞧瞧你。”
孟绍原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叠美元,拿出了十张:“告诉我真话,这些钱,
是你的。”
哈森立刻回答道:“好吧,其实是一万美元。”
“也挺高了,可你还是没有说实话。“孟绍原拿回一张美元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现在呢?”
“好的,好的,五千美元,不会再低了。”
孟绍原微笑着摇头,又抽回了一张。
汉森急了:“三千美元,不然你以为我是谁?”
当他说完这句话,孟绍原手里的美元还剩下七张:“最后一次,不然你一张都无法得到。”
汉森变得沮丧起来,原本中气十足的声音甚至都变低了:“一千美元,有的时候,还要少些。”
低于美国人均年收入差不多将近五百美元。
即便是这个数字,也可能有水分在里面。
这是个不得志的律师。
他只能接到追讨呆账这样难度极大的官司。
他只能却问流浪汉要债。
要从饭都吃不饱的流浪汉手里要到债务,难比登天。
孟绍原把手里的钱给了汉森,接着又从口袋里掏出了几张:
“你承办的案子里,有多少是成功的?我还是需要听到真话,汉森!”
“大约每十起能够成功一到两次。”
汉森一说完,立刻叫了起来:“嘿,这可是真话,你到我的办公室里,就可以看到证明文件。”
“都是类似于向布莱安先生要债的官司?”
“大多数是,也有一些其它的,比如從情人手裡索要赔偿。”
“汉森,汉森,你接的都是什么案子啊。“孟绍原笑着把錢给了他:“你居然从别人的情人那里索要赔偿?”
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如果汉森说的是真的,那么这样的官司十次里能够成功一两次,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