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娘被他这亲昵的举动弄得满脸涨红,却心下欢喜,认真地点点头:“好。”

她是答应了一声好,但实际上还是拖延了三四天才启程。

这三四天里,她先跟着沈寒天在方朝城里逛了一圈,第一次来时,她光顾着找叛军教训叛军,反而没怎么好好参观过这座西北小城。

沈寒天担心她受不了这份苦,一直忐忑。

丹娘却似乎对这种恶劣的环境一点都不在意,粗布衣衫,薄纱蒙面,她就能跟在他身边一整天。

方朝的气候条件差劲,但还是孕育了不少当地特有的作物。

她发现了方朝当地人一直食用的一种粮食,他们叫它赤粟。

耐干耐寒,且产量很高,美中不足的是——这种粮食口感粗糙,难以下咽,第一次丹娘吃到这种赤粟时,差点没把嗓子给呱啦坏了。

丹娘一看沈寒天也吃这种粮食,不由得暗暗担心。

她老公身体不好,怎么能吃这种东西……

大概是看出她的想法,他还宽慰:“没事的,老百姓能吃我也能吃,吃久了习惯了就好。”

“习惯什么呀习惯,吃这么粗的粮食,吃久了当心你的脾胃会受不了。”她气恼地皱眉,“我去看看,能不能找个办法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接下来三天的时间里,她忙活不断,在田地、粮仓和厨房间不断奔走,还真让她发现了一种更好的食用方法。

方朝干旱,最不缺的就是柴火。还有一点,这里的矿产资源丰富,历来都是皇帝的心腹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