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总看见别人排队买,闻着香!”
两个人盯着那口油锅垂涎三尺的样子被远远走来的程嘉城尽收眼底,他拉紧身旁沈琴琴的手快速的走了过去。
“来这么早?”他问他们。
“来晚了怕没位置,到时候等半天扫大家的兴。”亮亮是他们三个中年纪最小的孩子,却是最体贴的那一个,“哥,还没点菜。”
胖胖撸起袖子迫不及待想要大干一场,他指着油锅里已经变成了金黄色的油纸包傻傻的问了一句:“鹌鹑管够吗?”
程嘉城将鼓鼓囊囊的一个钱包拍在桌上,那一刻兄弟们的眼中全是羡慕,而这种羡慕恰好满足了他的虚荣心。他从不认为非要用自己赚来的钱请客才值得炫耀,事实上他从来没有付出过劳力赚过一分钱报酬。
“想吃啥就点啥,甭客气!”他微笑着看向不发一言的沈琴琴,“这个可好吃了,多吃点。”
“嘿嘿……”亮亮看着西装笔挺腰缠万贯且怀抱着美人的程嘉城傻笑起来,“哥,嫂子,那我就不客气了!”
胖胖大喊一声:“老板,来二十只鹌鹑,三瓶啤酒!
四个人坐在路边小店品尝着香酥的纸包鹌鹑,对生活尤其满足。纸包鹌鹑的可口仅仅只是令这四个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同病相怜的孩子在那一瞬间各自感受到的满足。他们从未想过这场景会是他们许多年以后努力追忆的美好时刻,当时的他们总觉得一天肯定会比一天好。
“赶个下午场?吃完带你们去酒吧玩玩?”程嘉城的邀约令其余的三个人睁大了眼睛,他们从未去过酒吧。以前的酒吧不像现在,那时候没有明令十八岁以下不能喝酒、不能进酒吧,酒吧下午场是学生们的销金窟。许多不爱学习自甘堕落的孩子书包里塞的不是书本,女孩的书包里是廉价的化妆品和性感的连衣裙,男孩的书包里则是摩丝和破洞衫。
“真要去?”沈琴琴有些为难,虽然没去过酒吧,却也知道那里不适合她这样的年纪。
“怎么了?你不想去?”程嘉城有些不高兴,他压着她的手背与她耳语:“难得朋友高兴,你不要扫兴!”
沈琴琴只得点点头,因为她的手背感受到了来自于程嘉城的压力。面子,那时候的孩子明明没有什么可以撑得住颜面的资本,却又总把面子挂在嘴边,把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沈琴琴不敢拂了他的颜面,哪怕是自己十分不情愿去酒吧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
程嘉城搂着沈琴琴的肩膀,他不在意她一般姿色的脸蛋和与他并不般配的身高,这个女孩比他的任何一个前女友都听话。如果说一个多月相处下来程嘉城确实爱上了沈琴琴,那么他唯一爱她的理由就是她的乖巧听话,她从来不会逆他的心思。
第26章 酒吧里的艳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