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明珠公主

厨娘有喜 柒幺幺 1605 字 2个月前

府邸之外,一处不远的客栈,阿依站在高处,微眯着眼睛,仿佛这般,就能看出这镇国公府之内,到底来了什么高手,让她的计划受了不小的阻碍。可惜镇国公府修建之初,就考虑了不少防监视设计,凡是外围的院子,皆是栽种了不少繁盛的花木。外面瞧着是好看,想要看着真切,却十分困难。

这几天,她共放出来金丝羽虫两只,银丝羽虫三只,皆是了无音讯,连小石都有些肉疼,阿依却依旧是面不改色。只时常站在窗边,一边看风景,一边抚摸着手中的猫。小石给她端了热茶来,她喝了一口,便若有所思道:“虽然想到不会那么顺利,可太过顺利,不也失去了熬蛊的趣味吗?也许我该去看一看了。”

小石的脸半边都淹没在阴影里,只能看清楚坚硬的轮廓,她的声音也强硬,几乎不似女子:“您想做什么,我都可以为您去做。只是不必自己屈尊降贵。”阿依摆了摆手,语气里竟然带出了一点笑意,较为随意地说道:“家没有家,国不是国,哪来的尊贵呢?我们不过是互相依偎的两只孤燕罢了。你可以做的,我也可以做。”

且不说她们主仆二人,又想出了什么新招。这边沈绍却十分头痛,前段时间秋猎的事,他好不容易借口养伤,已有一旬不去上朝了,简直是逍遥快活。虽然送礼的,问候的,几乎要踏破门槛,但幸好,他还有一个精明的管家,可以把大部分不怀好意只有利益之心的往来,都挡在门外。

只是——明珠公主委实是很难挡住。她身份尊贵,性子又娇纵,最难为的是,她并算不上坏心眼儿,导致沈绍也不好下狠招。基本每次来,他就蹿去隔壁陈修礼的府邸,宁可跟他聊上一整天。偶尔还能撞见陈修礼在书房里写酸诗,当然了,就是写给秦笙笙的。沈绍仗着自己身手好,悄无声息地摸过去,揭过那张上好的宣纸就跑。

陈修礼起初吓了一跳,后来屡次被偷袭,也有了防范,专门叫下人养了一条大狗,拴在书房门外。又训练它嗅闻沈绍的味道,于是乎沈绍一接近,那狗就很不识相地开始汪汪狂吠起来。陈修礼这回才心满意足,还要竖一块牌子在外面,理直气壮讲:沈绍与狗,不得入内。沈绍摸了摸鼻子,俗话说得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他反过来跟那狗搞关系,每次来的时候,都喂好东西吃。不是五花肉,就是那斤两很够的大猪蹄。别说狗了,人闻到那味道,都有点遭不住。陈修礼面色僵硬,终于忍无可忍,吩咐管家,下次来,连门都不给沈绍开。沈绍本来还存着私心,希望能在他这儿多见见汪诗诗,这回踢到铁板上,也只能摸着鼻子,老老实实认错。

陈修礼的府邸是去不得了,只能去去镇国公府。花满溪向来热情好客,若是去天鲜楼,就算是打折,多多少少的,沈绍也不好意思不给钱,虽然说实话,确实是好吃。但是去人家家里,那就不一样啦,一个人是吃,两个人也是吃。花满溪特别喜欢做新玩意,然后抓人试试口味。就算偶尔有些口味略有奇怪,大部分也是美味得能让人吞掉舌头。

这一日,沈绍又跑去了镇国公府,还带了一些上好的桂花。送了几次礼物之后,他就意识到了这一点,金银珠玉,花满溪是一点也不缺,何况她也不见得多么喜欢。可若是送些新鲜食材,难得的酒方食谱,她倒会眉开眼笑。若是心情好了,那一挽袖子,就是一顿大餐。只要有大餐,汪诗诗就会随风而至,那鼻子灵的,赛过陈修礼养的那只大狗。

几个青年男女,说说笑笑,其乐融融,总让花满溪有种自己在过前世大学生活的时候。每天早上,若是起得来,可以同汪诗诗打一套拳,若是起不来,也没人说她,可以舒舒服服睡到太阳高照。然后就是看看书,中午下个厨,尝试一些新菜品。偶尔的时候,下午还被汪诗诗拖出去玩,花满溪最近还在试着学习吹笛子。

虽然声音是断断续续,语音颠倒,听得声乐大家沈绍是大皱眉头,不过汪诗诗向来不吝惜给予闺蜜面子,哪怕她吹个小星星,汪诗诗都要噼里啪啦鼓掌一通。她一鼓掌,沈绍就只好跟着鼓掌。时间久了,简单的几支曲子,花满溪都吹的像模像样了。这便由沈绍击筑,陈修礼弹琴,秦笙笙拔剑而起,又是一曲歌舞。

花满溪觉得这样的生活再好不过,如果徐锦非在,那就更好一点。她要努力练习那首春声碎,这样徐锦非回来的时候,再吹给她听。众人每次小宴,也会出一些小难题,来为难做菜的花满溪。这会儿沈绍抽了一个星字,要花满溪作出一道菜来,众人正笑作一团的时候,管家却小步跑过来,禀告花满溪,明珠公主驾到。

明珠公主听了林凤萱的歪理劝诫,心里更加愤懑,认为自己委实是应该杀过去,看沈绍还怎么逃。所以故意安分了几日,沈绍都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才杀到镇国公府来。一时大家的面色都有些尴尬,不过到底都是聪明人,那明珠公主踏步进来的时候,还是滴水不漏地行了礼。

明珠公主一扫,看到汪诗诗的时候,面色显然就差了起来。看到碎叶的时候,倒是微微吃了一惊,却仅是蹙起了眉头。虽然碎叶的确称得上俊美无双,但她心里已经有了沈绍,绝不瞧第二个男人一眼。明珠公主语气不善,但表面上还是端好了客气的架子,十分文雅道:“本公主近日里气闷,想着找沈大人说些事情,岂料沈大人公务繁忙,总是不在家。”

公务繁忙这几个字,明珠公主几乎有些恶狠狠的,咬的极重。沈绍倒是一副浑然不在意的模样,还顺杆爬,从善如流添一句,多谢公主体谅,直把人能恨的牙痒痒。汪诗诗不动声色,只是她坐在沈绍对面,心里也有些好笑,故意伸出脚来,轻轻地踢了沈绍一下。碎叶露出了纳闷的表情,往她的方向看了一眼,却没有多说。

花满溪急忙打圆场,不管怎么说,先把这尊公主送走。“公主金枝玉叶,尊贵非常,沈大人毕竟是男子,也许是拘谨了些。今日公主来访,寒舍蓬荜生辉,便由我做几道家常菜,权当做个小宴。”她边说,便跟秦笙笙使眼色,秦笙笙会意,赶忙把汪诗诗也拉起来,三个人一起溜到厨房,这才方便说一些小话。

花满溪将下人遣走,只留两个朋友帮她打打下手。汪诗诗举起菜刀,眼神十分凶狠道:“什么公主,跟个牛皮糖一样,赶也赶不走,说也说不听的。沈绍又不喜欢她,她要不是公主,我非得做一碗泻药,让她泻泻火气,也让她知道知道,这可是本小姐的人。其余女子要是多看两眼,可是要收钱的。”

花满溪手脚麻利,准备做一道黑芝麻藕粉羹的甜点,听到这里,有些哭笑不得道:“怎么这个时候还想着钱?你把那个茄子递给我,要圆头的。”秦笙笙顺手帮她递了,这么些时日的相处,众人也是熟的不能再熟了,此处没有旁人,她也不是什么扭扭捏捏的性子,索性大方安慰道:“你放心好了,沈绍这个脾气,只认你一个人的,别人降不住。”

花满溪提起锃亮菜刀,将那茄子去掉头尾,挖空了,又开始填肉馅儿,里面撒了一些胡椒芝麻,还有香油之类的。为了防止太过腻歪,还有不少青椒放进去。不过是那种菜椒,并非特别辣的品种。她一边都剁着,一边还忙着烧水。把这裹肉茄子放进大锅清蒸以后,冷不丁问了一个很冷的笑话。

“你说,你们俩要是将来嫁出去了,到底谁管谁叫嫂子?”

两女起初面面相觑,随即噗嗤一笑,都来逗弄花满溪。花满溪被挠了几下痒痒肉,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去洗了一把脸,才继续做菜,上午的时候她就炖着一小锅子的牛肉,这会儿刚烂了,散发出一股浓香气味,这会儿她又把火弄小了不少,才往里面放切成小块儿的土豆,一些黄豆酱料,还有洋葱,豌豆。最后滴了几滴酒,这才盖上锅盖儿。

最近汪诗诗迷恋酸甜口味的,闹着要花满溪加一个糖醋排骨,花满溪也应了。她刀功娴熟,把一些太肥的边角料都切一切,丢一丢,到时候拿去喂猫狗,再温水过第一遍,煮掉一些油脂血丝,这才裹了糠粉,勾芡,放进锅里,呲啦一声滚开了热油。糖醋排骨用她最近热、卖的番茄酱是最好不过的,酸酸甜甜。

另倒一点清淡偏向甜口的酱油,使其颜色更为浓重鲜艳,汪诗诗闻到这个味道,肚子就咕噜了一声,自动开始唱欢喜鼓舞的歌。今个儿甜的腻的油的做了不少,花满溪索性弄了个解腻的小葱拌豆腐。这菜看着朴实无华,其实可讲究。豆腐本身无味,却是上好的一张白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