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吓死我了……”
一个黑黑瘦瘦男子,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呼了口长气喃喃自语道。
“若是你发现了我,我可不管你是不是书办,我都会辣手催花。不对,应该是痛下杀手。老天爷保佑,你可别进来……”他虽然悄声说着恶语,但全身哆嗦,根本无法掩饰他的心惊胆战。
这黑黑瘦瘦男子,正是韦二,乃是地痞无赖,坑蒙拐骗无恶不作。
韦二曾讹诈了木菀青和秀儿母女,也曾诬陷过白连海。
而自从被金戈惩戒,打断一条手臂后,韦二就不敢招摇过市,而是谨慎了许多。
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贼性更是未曾有丝毫改变。
傍晚时分,韦二无意中见到温文尔雅,相貌堂堂的书办朱桐,出了城……
安乾城有两个书办:其一书办葛兴霸,爱财如命;其二书办朱桐,爱书如痴。
在安乾城,朱桐之名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是读书人,真正的读书人,甚喜收藏各类书籍:竹简,木刻本,手抄本等。
据说,朱桐做书办,就是为了俸禄银两,而能够收藏更多的书籍。
趁着夜深人静,韦二偷偷潜入朱桐宅院之中,准备偷些银两或者贵重物品,只为去丽春院找头牌小宝,花天酒地,恩恩爱爱,比翼双飞。
平时,这宅院之中,仅居住着朱桐一人。
但出乎韦二意料之外,他刚刚悄无声息进入书房,朱桐竟回来啦!
而且,朱桐就在院内徘徊、踱步,时而握拳,时而皱眉,好似有着重重心事。
“千万不要进来,千万不要啊……”
好似韦二的诚恳祈求,终于感动了上苍,朱桐终于回到卧房之中。片刻之后,就传来了惊天动地的呼噜声音。
“唉,原来我胆子这么小,以后再也不偷窃了。唉,真是差点吓死我了,这提心吊胆的事情我可再也不做啦!我并非没有偷窃过,为何此次如此恐惧?难道是因为朱桐是书办,他是官,我是贼?这经历,真是刻骨铭心,它娘的……”
韦二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轻轻拍了拍胸口,他全身依旧在无可抑制的颤抖,冷汗狂流。
恐惧或者痛苦,才会感觉更加深刻。
他手中现出昏黄而又微弱的光芒,竟然是一颗小小的夜明珠。
这夜明珠,他可视为珍宝啊!即使丽春院小宝,也未曾使他奉献出去,乃是他鼠窃狗偷必备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