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6章 见洪承畴

大明流匪 脚踝骨折 1157 字 2个月前

至于洪承畴主仆会不会做什么,他并不担心,因为整个总镇署都是虎字旗的人。

走在回廊上,洪承畴左右打量周围,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大同总镇署。

“你们那位刘东主怎么住在这样,大同不是有代王府吗?代王府可是依托皇宫的样子的建造,比这个地方强多了。”洪承畴问出自己心中的疑问。

因为他一直好奇,虎字旗拿下大同后,刘恒作为大同的主人,为什么不搬到代王府里面去住。

不管从哪一方比较,这个总镇署都无法与代王府相比。

而且一般的造反之人,能攻破一城,总是会住进城中最好的宅子里,像虎字旗这种已经实质上割据一方的势力,就算住进代王府也不会有人多嘴说什么。

然而也正是因为刘恒从始至终都没有住进代王府,并没有每一次抓到大明的宗室藩王,都会把人放走还给朝廷。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朝中部分人觉得虎字旗可以招安拉拢。

陈大力看了洪承畴一眼,说道:“与其关心这些,还不如关心一下自己能不能活着从这里走出去吧!”

听到这话,洪承畴脸色一黑。

他的命确实掌握在即将见到的那个人手中,能不能活下来,只在对方的一句话。

“到了,进去吧!”侍从走到一处屋门外停了下来。

陈大力转头对洪承畴说道:“你们两个在这里等着,正好趁这个机会,洪参政还是多想想吧!”

说完,他迈步走了进去。

房间里是几个套间,中间一个办公的房间里,刘恒正端着粥碗喝着粥,吃着碟子里的咸菜。

“主公。”进到房里的陈大力面朝刘恒行了一礼。

刘恒抬起头,招呼道:“还没吃早饭吧?坐下来一起吃点,赵武,去给大力添一双碗筷。”

赵武站起身,从一旁的架子上拿了一双筷子和一个茶缸送过来,而他自己端着粥碗和一个肉馒头走到了旁边去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