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喜悦!?

陨神耀世 星陨明耀 1646 字 4个月前

信件这东西要我说早看晚看都一样,这里又没别人,也不会产生什么不可抗力的因素出现,反正就是一句:“跑不了”!!而现在最关键的还是在于两枚朴实无华亮闪闪的灵石,是星耀他自己为了不引人注目偷偷藏起来的,而藏匿的位置也十分的特别,就在这不小不大管涌的水坑之下。

星耀在修缮管涌之前提前想好的战略方案,趁着忙碌不可开交时,看幻梦打眼幌神,借此偷摸预埋进坑洞底部,知晓幻梦为觉醒者,一般都应自带有感应雷达(感知力),所以将灵石预埋进坑洞底时,根据特殊土体的不稳定性的特性。

底部一般会有残留的流散沙砾,把灵石埋入进去,流沙会因有水的流动而流动,这样在大部分流沙一起扩散的情况之下,即使是觉醒者,不刻意留意的话也很难发觉。既起到干扰混淆视听的作用,还间带着给灵石上面加了层可移动的保护膜防止被侵蚀分解。这样既能不用被她发觉,还能得到这两枚“亮闪闪”。

星耀前面不是口口声声意志坚决说不要!为什么又要偷藏?因为星耀口是心非呗!一方面有利可图的事情,即使行为确实不光彩,但是赚钱嘛!这不丢人。

而另一方面偷藏起来的目的也很是纯粹,一来就是可以用四字来形容“新奇稀罕”。一般亮闪闪发光的东西对于小孩子而言都有着一种不可名状的魔力,在不断吸引潜藏心底的那点儿“小九九”,不曾表露,但并不代表没有,童心未泯。(小孩子的好奇心是真的很具有种迷离,自己越是没见过的东西就越特新颖,打心底实话实说就是肯定想自己收藏起来),二来也是为了以防不时之需,给自己预留个保底,听爷爷曾说过:

这个世道什么人都有,言而无信者更是屡见不鲜。

只单单相处了几天,给人的印象还不错,但也并不排除光鲜亮丽的外表下有着......

所以防人之心不可无,她万一真的爽约了,那我岂不是吃大亏。由此拿她两块“石头”这也应该也算是合情合理吧!

不过自己还是得第一时间抓紧赶过去,都已经埋水里好几天了,一来且不说会担心位置找不到,因为水流因素的影响,这种灵石一并带走,当然这也只存在于理论上的小概率事件,不过水流这个因素还是不可忽视,想想也知可能大概率会被水流的推移带到了一个全新的方位,也就是说改变了原位置,很大可能找不着。另一点虽说有“流体”保护膜的保护机制在其中,但是都已经过去了好几天时间,保不齐会出现什么不可预估的因素出现,将灵石给泡褪色了(与不明物质发生化合反应),不然就不值钱了,那我之前所设计的一切岂不是全都白搭,血之阳亏!综上两点也是当下情形必须立马赶过去的正当理由。

时间一晃,转眼星耀便已侃侃行至坑洞旁侧,俯身一蹲,弯腰一埋,探手而下,来回在底部摸索。

星耀脑子还是绝对地够用,对于这种常识而言属于是妥妥地手拿把掐。

根据预埋位置所在,伸手下去判断其水流流转方向,依照时间的时长来推测灵石现如今所处地大致方位。果不其然,顺着水流的流向依照自己预估灵石会移动抵达位置的区间范围,一路摸索过去,正如意料的那般在汇口处找到了那两枚早已布满泥垢的灵石,探手为快,从静宜水流底部沙垢中将其捞出,灵石捏在手心。

然,星耀心底深知这两枚灵石在外面的眼中绝对是块炙手可热的烫手山芋,分秒必争!相应的,这也间接在告诉他自己,这东西就类比于一颗随时可能引爆地移动性炸弹。指不定哪天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会炸,主打一个猝不及防。而且即便真没炸,并且真的拿出去交易了,依照世道弱肉强食的规则交易(无权无势无地位),商者还瞧见来交易的竟只是一个小屁孩,大胆预测想都不用想,好一点的结果就是会被欺负性“压价”,然,要是坏一点的则就是直接开抢。

这个世道利益至上本就如此现实。

反正怎么弄自己都是绝对吃亏的那一方。所以星耀从一开始的想法就并不是要将这两枚灵石给自己,而是从很早之前小仙女说给他当报酬时抵债开始,就已经盘算着计划想好了一切。

星耀此刻之心理:

讲真的!与其自己偷摸小心翼翼担惊受怕的拿着,不如回去直接交付于那钓鱼的臭老头来处理(找人背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