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之前一起在聊天软件上唱过歌了,之所以来S市是想一起。”小哥忍不住道,“约好了这个地址,但是我忍不住就先来了,找好了租房这些,等他也过来就能直接住了。”

他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同伴的赞美,“他很厉害的,写的词很好,唱歌也好听,不像我没什么天赋。我们可能会先在这里唱一段时间,等看看有没有选秀这些再考虑换地方。”

“这里人流量挺大的。”

是啊,人流量挺大的,可是画风不符啊,这一整条街都明显是重金属摇滚的地盘,你一个小清新在这里是没有前途的。

晏遥忍不住想劝他:“这里人流量是挺大的,但是风格和你有点不一样,你和朋友想要积攒人气的话,还不如去地铁口一类的地方。”

青年不是本地人,被这样说的时候还有些茫然,“我看网上说这里很多音乐爱好者和酒吧驻唱歌手的啊。”

晏遥不好直接向他解释,“确实是,但是这里音乐风格比较......”

“你说摇滚吗?其实那种像是摇滚一样的风格我也可以的!”说着,青年就弹了几个调子,问他:“这种?”

然而晏遥只是个不懂音乐,只能分辨好不好听的音盲弟弟,旁边站着的哪吒更是对这个一窍不通。

“我有个朋友也是这里的歌手。”稍加思索,他向青年发出了邀请,“他们是从下午开始预热,晚上会有个小演唱会,你要跟我们去听听看吗?”

哪吒撤了下他的衣服,有些不满道:“他自己可以去。”

说着就给青年指了个地方,“就是那件酒吧里面,晚上,到时候听声音就能找到了。”

“还没你唱得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