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得放弃这个身份了。
这似乎有些突然,这个结论或许有些令人费解。但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这是顺理成章的结论,操作起来相当的简单。
我只要换一张脸就行了。只要舍弃这身制服,扔掉面罩和长靴,只要稍稍拔高身高,给自己换个性别-
啊,好像有哪里不对,如果我换了性别,这篇文就得发到耽美区了…咳咳。算了算了,请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我唉声叹气,感到万分不舍。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不是个毫无感情的人,恰恰相反。我的内心与外表极度不符,我是个很纤细、很敏感的人。
抹泪抹泪。
我忍不住开始追忆,想起了自己来到哥谭的第一天。那是个雪夜,我还没租到合适的房子,寻思着不然就先找个公园对付一晚。低温对我而言不是问题,问题是我没钱。
没钱怎么办?啊,这也很好解决。小朋友们,你们知道答案吗?
……总之,好孩子可别学我。我不好说自己是为了找乐子才去抢银行的,还是因为抢了银行才得到了乐子。总之,那天夜里,我见到了他……吸溜…
是的。我见到了蝙蝠侠。
蝙蝠侠。如果可以,我应该用三个惊叹号来表达我对他那浓厚的爱意,与强烈的感情。实话实说,我被他深深地迷住了,我甚至很怀疑——这世上真有人能不痴迷于他吗?
你看到他上臂优美却杀伤力十足的肌肉曲线了吗?你看到他宽广坚实的胸肌,强壮有力的大腿了吗?你想象过被这样完美的身材以一记裸绞锁住,挣扎不能的倒在他的怀中,失去一切反抗之力的任他摆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