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他就要做的更好。他会更加努力的,他会证明自己能派上用场……他…
他是真的很爱他的父亲。
可能比爱自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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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逃走了,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逃。但总之,我擦干鼻血,逃离了现场。我感觉胃里暖暖的,像是有一团淡蓝色的火焰正在燃烧。
和叔叔不同,我不怕火。
而且我知道。那是杰森的情感…那是属于罗宾的复杂心绪。他是个特别的孩子,我永远都不会忘…哎呀,我来哥谭时他也才出道半年。一到午夜,他就会穿上那件可爱的小短裤,大笑着与蝙蝠一同夜巡。
就像我无数次强调的那样,我觉得他很特别。此前我从没见过那样的色彩——那么浓烈,浓烈中却又隐约带着几分悲壮。该怎么形容呢?我感觉他也不是不知道自己正在坠入一个自己也看不到底的深渊,但他很享受这个过程。享受在刀尖上跳舞的感受。
他把这当做一场游戏。他对正义的渴望远没蝙蝠侠那么深重。他只是很爱那个黑漆漆的大个子,他只是真的、真的很想和他爸爸在一起。
我一下就做出了决定:我决定要喜欢他。尽管他并不怎么重视,甚至也不怎么尊重我——但他一视同仁,他眼里只有那个无敌了似的‘老爸’。他不喜欢罪犯,也从不试图与我们共情。要我看,他是个很简单的孩子,想要的东西也就只有那么一样:
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