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知怎的,我没那么做。我…我不是个好孩子,从来都不是。我不是不知道怎么做更正确,我只是并不执着于一定要做对的事。
所以我回到了哈维身边。是的,哈维。我猜你们一定非常迷惑——为什么我和双面人的关系这么的好?他远没小丑那么特别,那么有‘魅力’。他疯狂,却还不够疯狂;他英俊,却有一半完全与‘英俊’搭不上边…
在哥谭这群星般夺目闪烁的反派中,他甚至都不怎么起眼。说坏也挺坏的,但除了那张毁容脸,似乎也没给大家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
……哎呀,怎么说呢。
他是这座城里第一个完全接受了我的人。
这令他变得特别。
这……
这令他变得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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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幽灵般穿过那群或在打人,或在打台球的混混们。他们嬉笑着讨论企鹅人被蝙蝠侠扣住的那批货,喷着口水聊着酒、女人、老大。
有时我会觉得很不可思议,他们的人生——好像就只有这几样东西。
对了,或许还要加上毒/品与暴力。但我也不确定他们是真的喜欢这二者,还是不得不以此麻痹自己。
反正我也不在乎。我从没深思过这一问题,我不是蝙蝠侠,也当不了蝙蝠侠。
我很快就找到了哈维。他没开灯,坐在那把红丝绒的高背椅里,正不住把玩着自己手中的那枚硬币。他手旁的壁炉内燃着熊熊烈火,我注意到,那火焰只照亮了他狰狞的那半张脸。